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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文与法学学院本科生2021

2019级、2020级、2021级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于2022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2019级、2020级、2021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年级测评小组)于2022年于9月26日至27日进行第二次复议,现将复议修正后的评议结果予以公示,最终公示时间为9月29日至30日。

一、查看测评结果的方式

(1)查看附件1、2、3核查各项得分。

(2)登录综测系统核查各项得分。

二、本次受理复议

本次复议只针对系统分数导出有误的情况予以受理,如有其它特殊情况,请联系年级辅导员。

三、复议申请方式

测评当事人对本次测评结果有异议的,请将有异议的加分项填入《2019、2020级、2021级本科生2021-2022学年度综合测评复议申请表》(附件4),并于9月30日17:00前,将申请表发送至相应邮箱:

(1)2019级:rwyfxxy2019@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19级X班+姓名+复议申请”,如:“19级法1+李小明+复议申请”。

(2)2020级:825520130@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20级X班+姓名+复议申请”,如:“20级法1+李小明+复议申请”。

(3)2021级:1134592491@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21级X班+姓名+复议申请”,如:“21级法1+李小明+复议申请”。

注意:1.不按规范格式填写申请、命名邮件,不按规定时间发送申请(以收件时间为准)等情况,将不予受理。届时复议结果将邮件回复至原发送邮箱,无理或恶意邮件将不予回复。

2.本次公示期过后,若无再次更改,即作为正式测评结果;若有再次更改,以再次更改后的结果作为正式测评结果。

2019综合测评结果公示版(9.28).xlsx

2020级综合测评结果公示版(9.28).xlsx

2021级综合测评结果公示版 (9.28)(1).xlsx

附件4:2019、2020级、2021级本科生2021-2022学年度综合测评复议申请表.xlsx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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