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院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我院将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的评审工作。
请我院符合规定学制内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于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光电工程学院奖学金申报基本情况表》、《光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成长素质记录表》、《申请人亮点工作总结》以及《基本情况汇总表》(按模板要求填写并双面打印)包括相关支撑材料暨论文的封面、首页、目录复印件,专利(持证)、成绩单以及科技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分别提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硕士指标数:7
博士指标数:4
特别提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光电工程学院奖学金申报基本情况表》、《光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成长素质记录表》以及《基本情况汇总表》、含获奖证书扫描件电子版整体打包(文件夹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学号+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发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2022级硕士:lgf@cqu.edu.cn;2023级硕士:yi_zhou@cqu.edu.cn;博士年级:yyluo@cqu.edu.cn)。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过时不再受理。
各年级辅导员将审核后(负责基本申报条件审核和材料真实性查验)的学生申报材料于11月1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版交至B323,电子版(命名为:博士2024年国奖申报材料、硕士XXXX级2024年国奖申报材料)发送至gdxb@cqu.edu.cn。
注意事项:
1. 学习成绩请大家填写本专业相对排名(例如:1/87),若不清楚排名可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查询。
2. 拟推荐人选采用线下答辩方式产生。答辩专家参考学生申报材料,通过现场答辩,开展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审,最终做出评审结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大家按照附件要求做好准备。
3. 所有材料(含答辩PPT),不得出现导师及团队其他老师的姓名信息,如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审批表及申报基本情况表的电子版,导师推荐意见一栏无需电子签名,纸质表需要导师签字)。
4. 第一次答辩未申报成功的同学,也可以申报第二次答辩。
5. 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年度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个年度的评奖。
6. 基本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参照《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和成长素质积分办法补充说明,可到辅导员处查阅。
详情见附件
光电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