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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相关奖助学金的评定要求,现启动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通过电脑端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或移动端“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申请平台(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菜单“资助申请”)自愿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申请。请注意规范填写,班级名称须填写教务班级名称。“本学年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项目信息”中须注意同步勾选“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是”。

对“免申即享”对象【江苏省原建档立卡家庭(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以下原建档立卡均按此标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等】申请困难生时,免于填写部分信息(学校名称、学校所在区县、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号、入学年度、学段、学生户籍信息、家庭类型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国家教育资助信息、影响家庭经济情况有关信息),只需填写学校信息、家庭地址信息,即可直接确认。 

2.学院认定。①学生提交资助申请后,申请平台系统后台依据《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的计分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打分,生成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量化分值。②学院家访。班主任通过线上线下学生家访,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存境遇,依据生源地和校园地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状况、家庭负担情况等,综合判断学生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提升资助对象认定的精准性。③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结合走访、谈话、民主评议结果等,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并进行班级内部公示(公示内容不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请及时删除公示信息)。④学院认定工作组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负责学院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初审,申请平台提供的量化分值,可以作为各学院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免申即享”对象困难级别默认为特别困难。

3.学校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提出拟认定的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认定要求

1.认定等级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残疾等级,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

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2.公示要求

班级、学院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删除公示信息。

针对“免申即享”对象,取消提供证明材料和名单公示环节。

3.其他要求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区、高校等培育单位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获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获标准给予相应资助。对于少数确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再申请认定和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可在认真核查、集体审议基础上,免于认定和资助,需学生提交书面申请确认放弃。对于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但因自卑心理等原因没有主动提出申请的学生,要通过家庭走访和民主评议落实“应助尽助”。

根据《2024年江苏学生资助工作要点》,从2024年起全面开展申请学生家访工作,做到先家访后认定,要求2024级申请新生100%线上家访。

三、时间节点和后期管理

1.请各班申请学生于9月23日下午14点前学生本人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并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各班主任,作为各班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2.请各班组织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于9月28日前,在根据学生在资助系统上填写的家庭经济采集信息的基础上,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结合走访、谈话、民主评议结果等,生成最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①对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进行宿舍评议,核实同学的日常生活、开销情况,签署评定意见,初定困难等级,上报至班级;②班主任通过线上线下家访全面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同学的家庭实际情况,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登记表》(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家访情况统计表》(附件4)③对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进行班级内评议,班级评定小组根据申请学生填写的家庭经济采集信息、相关证明材料、宿舍评议内容、班主任家访结果等相关材料对申请同学进行班级内评议,班主任任评议小组组长,认定困难等级、总结困难说明(150字左右,申请人需用学校信纸、黑色水笔书写,由班主任签字),必要情况下班主任可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并填写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汇总表》。 

四、材料提交

请各班级于9月28日下午14点前,以班级为单位规范报送以下材料,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1.困难说明1份(150字左右,申请人需用学校信纸、黑色水笔书写,由班主任签字);

2.《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申请者通过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须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好字),纸质版1份;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须班主任/辅导员、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电子版各1份;

4.班级公示的截图(电子版)。

5.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登记表(电子版)。

6.南京中医药大学家访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学工办B1-328张巍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830106@njucm.edu.cn,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并命名“**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

请各班在评议过程中注意保护和尊重同学隐私。其他未尽事宜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准。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汇总表.xls

附件2:学生申请操作流程(含免申即享同学).docx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家访登记表.doc

附件4: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情况统计表.xlsx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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