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
学校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学院将按照“通知”精神及《化学与化工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方案》(请见附件1)相关要求进行中期考核工作。请各博士生按通知和“实施办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参加中期考核。本次考核分两轮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秀/暂缓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学校中期考核优秀比例不高于考核基数的20%,暂缓通过及终止攻读博士学位比例不低于考核基数15%的规定及学院中心和研究所的机构划分,制定分组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2023年博士中期考核分组名单及实施方案》
二、第一轮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
第一组:2023年11月9日 9:00 生命北楼659会议室
第二组:2023年11月13日 14:00 生命北楼一层报告厅(118房间)
第三组:2023年11月17日 8:30 生命北楼226会议室
第四组:2023年11月13日14:30 生命北楼226会议室
第五组:2023年11月16日8:30 学术报告厅
第六组:2023年11月12日14:00 阶梯报告厅
第七组:2023年11月15日 8:30 新楼二楼会议室
第八组:2023年11月17日9:30 生命北楼118会议室
(二)考核委员会组成:
由各中心(所)组成中期考核委员会。
三、第二轮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22日14:00化学新楼二楼会议室
(二)考核委员会组成:
由参加第二轮考核的学生导师组成考核委员会。
四、考核方式:博士生以PPT形式进行科研工作汇报(限定10分钟内),并回答专家提问。
五、计分办法:专家按百分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
六、博士研究生在考核前应由导师组织开题,考核时向考核小组提交材料如下(各小组考核结束后送交化学老楼102-3房间):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由各组收齐后送辅导员处进行政治思想考核)
2、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
注:中期考核结束,需登录管理信息系统,在“培养管理-中期考核(筛选)-提交开题报告”处录入开题报告信息(不提交无法录入成绩)
七、各小组考核结束后请于11月20日前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3)
2、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附件4)
3、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附件5)
4、博士中期考核学科综合考试(口试)记录纸(附件6)
5、2023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登记表(附件7)
6、2023年博士中期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8,请务必于11月2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lwt@email.sdu.edu.cn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