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校研[2021]12号)文件,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名额分配
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均可开展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硕博连读的名额包含在招生学院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内,由招生学院统筹安排本学院各种招考方式的招生计划。
二、选拔对象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学术型硕士生,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录取的硕士生。
三、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2.所学学位课程成绩优良,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70分以上。
3.英语水平一般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其他语种水平要求参照本条执行。
4.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科研基础。
5.身心健康,符合博士生入学的体检标准。
6.就读专业所在的一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博连读研究生只在学生所学专业的一级学科范围内遴选。
四、报名、考核与审批程序
1.申请人填写《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学院。同时提交外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及学院要求的相关材料。
2.招生学院对报名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
3.招生学院依据本办法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的硕博连读考核复试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公布实施。招生导师岗位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2021]14号)要求管理,招收硕博连读生导师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1周岁(按照2025年9月计算)。
4.招生学院成立考核复试组,小组成员应由5名(含)以上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考核复试组组长应为博士生导师。考核复试组对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5.考核复试过程要有详细记录并全程录像,考核复试结果须由考核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6.10月20日前,招生学院将硕博连读生推荐名单、《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外语四六级成绩单及考核复试材料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学院报送的硕博连读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上网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8.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应在当年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并按照要求配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完成录取检查工作。
研招办电话:0311-80786777,邮箱:yjszsb@hebtu.edu.cn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