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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秋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当年毕业的研究生、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本学期已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一批)的学生,无须重复申报。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名额分配

博士总名额3人,其中理学1-2人,工学1-2人;

硕士总名额11人,其中理学7-8人,工学3-4人。

理学专业:化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化学);

工学专业: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四、评定程序

1、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2、学部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审申报材料并确定拟获奖名单;

3、拟获奖名单在学部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科研成果使用范围

1、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期限为:研究生进入现培养阶段以来至当年度研究生院相关评审通知发布之日(2024年10月31日)(硕博连读学生在考核结果公示结束后即算为博士阶段);

2、所有科研成果只能使用一次,如已在某类奖(助)学金中提交该成果并获评,该成果不得再次提交。如发现重复提交者,取消当年度评奖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六、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务必双面打印,一页纸)、《博士/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科研成果未重复使用承诺书》(一式一份),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请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邮箱:yfanzhang@suda.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均务必以“学号-姓名-24国奖申报材料-第二批”命名。纸质版材料请交到学部907-1201办公室。

电子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1日上午11:00。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提交材料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表格中所有内容应填尽填。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应保持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评审时将以纸质版为准;

(2)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请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填写。所有条目必须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论文首页、获奖证书扫描件等,缺少证明材料的条目将不予承认。

科研成果填写格式:

“作者1、作者2、作者3(列出前三个作者),文章题目,杂志名称(全称),发表日期(XX年XX月XX日),卷(期),页码(或DOI号),第几档(对应分值)”,本人姓名、杂志名称加粗处理。科研成果积分请按照《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科研成果认定方法》中的规则填写;

(3)获奖仅填写校级及以上获奖。

七、联系人

联系人:张阅帆  67060355

特此通知。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第二批).doc

2-国家奖学金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x

3-科研成果未重复使用承诺书.pdf

4-填表说明.doc

5-学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附科研成果认定办法和社会工作加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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