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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的科目开考前,应试人员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凡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一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五、报名审查程序

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考前抽(审)查→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考后审查→结果公示的组织形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平台及时间

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00~25日16:00。

2. 报名照片

对于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3. 告知承诺制

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特别提醒: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4. 报考流程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选择省直报名点的报考人员请在“选择省份”界面选择江苏省,并在“选择地市”下拉框右侧黑色三角,选择“江苏省省直”。

(1)首次报考人员需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可查看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情况。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2)往年已注册过的报考人员,登录网报系统后完善注册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24 小时后查看在线核验结果,并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1)中后续流程完成操作。

(3)报考人员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系统提示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考试报考条件,签署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并提交。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考前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备考前抽查或考后审查。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省直报名点报考人员需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时限内联系我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对应报考条件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免二科”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者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5)报考“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其他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5)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未通过在线身份信息核验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省直报名点报考人员,须联系我中心进行处理。

(二) 考前抽(审)查

省直报名点对2023年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前审查,对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前抽查,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

(三)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8月16日~28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3日~2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审查

1. 审查对象。报名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且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应试人员。

2. 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于2024年1月底发布考试成绩,届时省人事考试机构将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3. 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六)结果公示

1. 公示平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所有符合发证资格的应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2. 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考后省直报名点审查对象如对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我中心受理省直报名点审查对象陈述和申辩并在复核后作出答复。

3. 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证书发放

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七、收费事项

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5〕1号)的规定执行。

1. 报名费:每人10元。

2. 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八、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九、联系方式

省直报名点联系电话:025-51868911,其他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附件: 1. 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计划

2. 工程管理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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