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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评奖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本专科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安工大 〔2021〕71号〕和《安徽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安工大〔2022〕113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届毕业生校内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安徽工业大学本专科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安工大 〔2021〕71号〕和《安徽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安工大〔2022〕113号)相关规定。

二、评选范围

2024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三、评选项目与比例

  1.校优秀毕业生:按学院毕业生人数的本科生5%、专科生3%评选

  2.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按《安徽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安工大〔2022〕113号)相关规定执行。(温馨提示:毕业生只评本学年第一学期,等级奖金减半发放)。

四、评审流程

本次毕业生评奖评优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评审。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学生登录系统提交相应申请

2.学院评选:

(1)辅导员老师组织民主评议,并登录系统核实学生申请情况,对符合条件学生审核通过;

(2)学院根据评选比例和有关规定,由学院党政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学院分管领导登录系统,把评选初步结果审核并上报。

3.学校评审:学工部对各学院的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并确定建议名单,组织学校评审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提交材料

   2024届毕业生评奖评优情况说明,含评选各类人数(纸质版,学院盖章)

纸质版学院盖章,送至新大学生活动中心306;系统审核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18日下午5:30前。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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