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窗口人员根据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的符合情况,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2.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需修正后重交的,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交材料名称及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