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2020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即将开启,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符合《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东师校发字[2020]35号)(详见附件1)规定的相关条件。二、网上申请学位相关事宜。(一)申请时间:2020年9月1日-10月1日,过期信息采集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请。(二)申请方式:1.自考生、函授生、弘成体系网络教育学生通过本通知提供的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请。 2.奥鹏体系的网络教育学生在奥鹏平台上申请,通知另行发布。 3.开放教育:由国家开放大学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申请。 4.义务教育专业:由继教网负责组织申请。 (三)网上信息采集的两种途径: 1.在电脑上打开网址http://yingkebao.top/web/formview/5f3f1d75fc918f02762eab1b(将该网址复制粘贴到浏览器网址上打开),进入“东北师范大学申请成人学士学位信息采集(2020秋)”填写各项信息、上传相应图片并提交。 2.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及小程序码:进入“东北师范大学申请成人学士学位信息采集(2020秋)”填写各项信息、上传相应图片并提交。
(四)申请流程: 1.确认申请资格。学生首先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东师校发字[2020]35号)对申请学位条件进行自我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学位申请资格。自考生6门主干课成绩(详见附件2),若有替代课程请选择最高课程成绩核算课程平均成绩,课程成绩需要计入学生档案,请保证准确无误。2.缴纳学位申请学费。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1号文件规定,符合学位申请资格的成人本科(含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每生交纳学费200元。不缴纳学位申请学费视为无效申请,缴费凭证要体现出姓名+出生日期,如若不缴费恶意上传无关缴费凭证者永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自考生学位申请学费汇入以下账户,并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友谊支行 持卡人:王冬玲 卡号:6222 6203 4000 7948 932 函授生及网络教育学位申请学费汇入以下账户,并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友谊支行 持卡人姓名:李红珠 卡号:6222 6003 4000 6814 8573.准备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准备好电子版蓝底小二寸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成绩单、缴费凭证图片。小二寸蓝底清晰免冠照,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及学位数据上报使用,电子照片尺寸:3.5厘米 x 4.5厘米,像素:413像素 × 531像素(分辨率300dpi),照片格式:.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100kb。特别提醒:照片请务必使用身份证号码命名,请务必保证照片清晰有效,如果因照片无法使用导致学位申请失败,后果自负。其他图片用本人姓名命名,图片格式为jpg,每张图片要控制在100kb以内,例如张三身份证.jpg、张三毕业证.jpg、张三成绩单.jpg、张三缴费凭证.jpg,图片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图片信息造假将永久取消我校学位授予资格。4.完成网上信息采集,上传图片。填写信息要认真细致,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每人只允许填报一次,请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完全正确后再提交,如若因信息采集错误导致学位申请失败,后果自负。 三、咨询电话。 1.自考:0431-85099316 2.函授、网络教育、义务教育:0431-85099507 四、证书发放。 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将于2021年3月在东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docx2.东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6门主干课一览表.doc
东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