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设置于2002年,其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Public Health(缩写MPH)。目标是为公共卫生部门,包括政府卫生管理部门、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部门、社区卫生机构、检验检疫机构、卫生咨询部门及国际卫生组织等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高层次公共卫生专门人才。厦门大学自2017年起开始以全国统考方式招收双证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研究生,上课地点在厦门。
一、招生专业
学科专业:公共卫生(专业代码:105300),
研究方向:
01传染病预防控制
02慢性非传染病预防控制
03全球卫生与健康
04疫苗应用策略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均不转入我校。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学业要求,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报考院系提交相应材料:
①已修过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任何一个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享受照顾、加分或各类专项计划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具体要求见所选报考点公告。因全国各省网上确认时间可能不同,请考生务必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上确认时间。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详见厦门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s://zs.xmu.edu.cn)后续公告。
1.网报期间,我校将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应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网。
2.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少民骨干和退役士兵等专项计划证明材料、同等学力考生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2.具体初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说明。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准考证电子版和纸质版,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53卫生综合④--无
(二)复试
1.我校将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并在厦门大学招生网公布。
2.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复试相关内容和要求以厦门大学招生网和公共卫生学院公布信息为准。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其中考试诚信状况座位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制、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文件规定并经我校研究,在厦门大学招生办主页公布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收费为:4.5万元/全程,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监督和违规处理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电话:0592-2186219。
2.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它
1.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2.本简章由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见厦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592-2880610;Email: lilypan@xmu.edu.cn,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 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曾宪梓楼 邮政编码:510080)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邮箱:zs@xmu.edu.cn
网址:https://zs.xmu.edu.cn
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