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登陆“微人大”——选择“服务”——搜索栏中输入“学籍变动”。
2.根据身份类别选择学籍变动申请(国际学生)、学籍变动申请(中国学生)。
3.逐项填写信息,选择学籍变动内容,填写休学起始、结束时间并按照不同事由类别提交不同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要求可在学生处官网“学籍管理”栏目中查阅《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休学复学办理工作规程》)。
4.填写签批人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正式提交”。
5.申请提交后由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或研究生导师审批;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或研究生导师审批完成后由学院(书院)主管领导、国际交流处(仅限国际学生)、学生处依次审批。
6.审批通过后,学生处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休学操作。
7.学生及时办理暂时离校手续。
二、办理须知
(一)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休学手续由党委人民武装部统一办理。
(二)休学一般以学年为单位,特殊情况的可以学期为单位;休学时间一般累计不超过2学年。休学时间不计入在读时间,但计入最长学习年限(中国学生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休学,以及义务兵役制国家的国际学生服兵役休学除外)。
(三)申请休学时,学生按照规定的休学时长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休学起止日期。若申请开始休学时间早于学生处审批时间,则实际休学开始时间以学生处审批同意之日起计算。
(四)寒假、暑假和国际小学期期间,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学期结束前30天内,如因病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活动,应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
(五)本科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最后一个学期的休学申请、研究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最后一个学期的休学申请,以及已达到退学条件学生的休学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六)对于学生符合休学条件但不办理休学手续、休学学生不办理离校手续,以及学生因公出国(境)时间达到2个学期但不办理退宿手续等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