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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

各院(系)、主讲教师: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的规定》要求,研究生课程考核结束后十五天内,主讲教师应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研究生系统)录入并提交课程成绩。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学习与考核已经结束,现将该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相关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1. 请各院(系)教务员在研究生系统中确认已完成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课程的排课工作,确保主讲老师能及时完成课程成绩录入。如果已经完成开课和排课工作,可忽略这一流程,但需确认排课学生名单与实际上课学生名单一致;学生已退选或变更培养计划审核通过的课程(含创新班已提前修课的学生),不能将其排进上课名单。

       2. 请各院(系)开课课程的主讲教师于2024年3月11日前,在研究生系统完成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课程的成绩录入及提交工作,并将一式两份的成绩单和考试试题、答卷或课程论文提交至相应管理部门,其中硕士研究生专业课试题、答卷由所在院(系)存档,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及博士研究生所有课程的试题、答卷由研究生院存档。

       3. 请各院(系)教务员于2024年3月11日前,在研究生系统中完成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课程的成绩确认工作,并将汇总后的专业课课程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院(系)存档,一份交研究生院)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4. 研究生系统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成绩录入”、“成绩提交”和“成绩确认”功能将于2024年3月12日关闭,请各院(系)、主讲教师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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