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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3年2月15日下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举行了“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赵志威通报了2022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介绍新时代十年北京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变化和取得的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二级高级主办冯志军通报了2022年北京市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主持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教育处处长郭萌):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市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污染防治攻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如今的北京,蓝天白云成为常态,水清岸绿处处美景,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这其中,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2022年,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科技赋能,不断深化精准执法,加强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赵志威和综合执法总队二级高级主办冯志军,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通报典型案例。

首先,请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赵志威通报2022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介绍新时代十年北京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变化和成效。

赵志威(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首先向大家通报一下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2022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目标,“科技+执法”精准狙击问题,“执法+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执法效能持续提升,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2022年用活“加减乘除”法,持续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一是勤用加法,一次进门全面“体检”,精准发现解决问题。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个执法工作的场景。2022年8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队员刘健楠在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平台上收到了一条问题线索,“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走航发现,海淀区绿谷汽修集群区域VOCs数值明显高于周边。”刘健楠立即在区域开展巡查,最终发现某企业调漆间敞开作业,且厂区里2台正在作业的叉车排放超标。

这是一次典型的“监测发现异常—执法核实—现场固定源+移动源综合检查”的执法模式应用场景,也是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执法模式的常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明确执法重点和方向;以监测数据为依据,提供靶向治污的技术支撑;综合执法快速响应,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次进门,全面“体检”,精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实现工作闭环。

二是善用减法,科学精准宽严相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22年以强化非现场执法为突破口,推动执法方式转变,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效能,执法队员通过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全面了解企业的排污设施、自行监测、在线监控等情况,发现问题后,再到企业现场开展核查。如总队队员温保印在非现场检查中发现,有一家企业自行监测的频次有所缺失,带着问题线索,温保印立刻赶到企业,现场核实相关情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坚持宽严相济,对恶意违法行为“严”字当头,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推行服务型执法,为守法企业减负,让营商环境更有温度。实施正面清单动态管理,依据《北京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将管理水平高、对环境影响小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清单内的企业主要利用热点网格、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将按证排污情况作为执法线索的主要来源,排污单位按证排污,自证守法,执法部门远程结合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发现问题形成线索,有的放矢赴存在异常的单位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更加精准,促改更加及时;适当容错,发布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落实依法不予处罚的规定,规定19类轻微免罚和15类首违不罚情形,引导企业及时主动改正轻微违法行为。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办理不予处罚案件340起。

三是活用乘法,科技赋能智慧执法,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通过应用新技术新手段,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的效能。比如在去年的流域专项执法过程中,总队二支队支队长徐瑞果发现了一处可疑的点位,于是让技术人员降低无人机飞行高度,发现画面中出现了一个排污口,外排水水质浑浊,后续执法队员对该点位开展现场检查,并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部分污染物排放超标。检查组立即将问题移交给了属地,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积极探索“智慧执法”模式,借力大数据发现排查问题,强化热点网格、自动监控、遥感、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支撑,有了千里眼,执法效能大幅跃升。按传统的现场检查模式,一个执法组一天最多能检查5家企业,如果遇到大型企业,检查一遍可能要好几天。需要监测的话,花的时间就更长了。现在通过自动监控系统,就可以实时了解全市550余家重点单位的排污情况,前端精准感知、预警,及时查处;运用热点网格系统,对污染物浓度异常区域精准排查,巡查问题发现率近80%;在全国率先启动臭氧高值区报警功能,增强精准执法能力;使用机动车遥感与黑烟抓拍非现场筛选超标车辆,形成“线上+线下”筛查监管机制。

四是巧用除法,普法曝光源头化解,切实解决扰民难题。

2022年6月,家住大兴区黄村镇的市民向12345反映附近一家餐饮店空调设备噪声扰民。了解居民诉求之后,总队队员闫岩立即前往核实,发现该餐饮店空调设备外机没有采取降噪措施。结合执法经验,闫岩给企业分析原因,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现场给居民讲解餐馆的改进措施。5天后,该餐饮店整改完成,妥善解决了噪声扰民问题,得到了周边居民的认可。

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工作中除疑难杂症、解污染扰民难题,持续从源头化解,“谁执法谁普法”,对重大典型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案释法,引导排污单位自觉守法;注重帮扶和服务,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加强普法宣传,畅通沟通协商渠道,从源头解决问题;曝光典型案例,震慑环境违法行为。除了“修外功”,坚持“强内功”,开展贯穿全年的执法大练兵、自动监控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等,进一步夯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服务型执法能力基础。

2022年,北京市共组织实施了大气、水、土壤、生态、固废、机动车以及生态空间保护等10方面58项综合执法重点任务,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53万起,生态环境行政处罚1.02亿元,实施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等案件298起。

下面我为大家通报一下十年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十年来,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接续奋斗,开创了综合执法的新局面。通过用好、用足执法的“利器”,切实持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严厉查处恶意违法行为,帮扶引导排污者自觉守法,严格执法和主动服务相结合,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执法体制不断完善。

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20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正式揭牌,从环境监察总队变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整合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推进执法向综合复合型转变,统一开展固定源和移动源、生态空间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综合执法。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开启了新的篇章。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有效保障执法公平公正、阳光运行。

二是执法模式不断优化。

日常执法将双随机执法作为主要方法,扩大监管范围,保证执法公正;专项执法以促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措施落实为重点,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执法工作的实施上突出科技赋能,从撒网式执法向目标式执法转变,开展“点穴式”执法、热点网格执法等,执法更精准;构建完善以综合执法平台为核心、以远程监控系统为重点、以新技术装备为支撑的“科技+执法”体系,执法更高效。

三是共治格局不断深化。

部门联动,北京市公安局成立环食药旅总队,生态环境与公安部门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恶意偷排等违法行为,10年来共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50余起;各部门积极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强化执法,齐抓共管。区域协同,京津冀三地建立深化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区域交界处污染源监管。在秋冬季等重点时期、跨界河流等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同步改善。社会共治,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积极开展环保技改、主动加入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生态环境教育基地行列,成为开展社会生态环境教育的大课堂;公众积极参加有奖举报,监督环境违法行为。

十年来,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围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核心目标,坚持首善标准不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问题切实化解,坚持人民至上不变。展望新征程,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继续着力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全面持续改善。

以上是我发布的内容,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赵志威总队长!赵总队长刚才的介绍中,从具体的工作场景,总结了过去一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加减乘除”法。咱们再回顾一下:勤用加法,一次进门全面体检,精准发现解决问题;善用减法,科学精准宽严相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活用乘法,科技赋能智慧执法,切实提升执法效能;还巧用除法,普法曝光源头化解,除疑难杂症,解污染扰民的难题。同时在刚才的介绍中,总结回顾了十年来生态环境执法的三个变化和两个不变。这三个变化是: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执法模式不断优化、共治格局不断深化;两个不变是:坚持首善标准不变、坚持人民至上不变。

下一步还将接续奋斗,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持续改善,做出我们的努力。好的,接下来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二级高级主办冯志军通报2022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冯志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二级高级主办):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五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

2021年12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自动监控系统发现房山区某企业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经调查,该单位2021年8月18日至11月15日连续90日内,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为78.84%,不符合《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八项“排污单位任意连续90日内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应当达到90%以上”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2022年3月16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十日内改正,处二万元罚款。

保证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是每个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应当肩负的社会责任。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少数排污企业对在线数据的传输有效率不重视,以系统故障原因为借口拖延整改,反映出少数企业法律观念和主体责任意识薄弱,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案例二:销售未纳入本市目录的机动车

2021年12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门头沟区某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其在北京地区销售的一款车型未在北京市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内。2022年12月3日,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没收该单位违法所得二十一万五千五百七十五元。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发布符合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发动机的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目录的通告。没有纳入目录的车型,严禁在北京市场上销售。汽车经销商在采购汽车产品之前,应该核实产品是否在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内。企业应规范经营,切勿因小失大。从源头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助力首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案例三:同一辆车一年内连续7次排放超标,相关负责人被处罚

2022年10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顺义区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该单位车辆主要用于向北京市各商业网点运送货物。2021年这一年里,该单位车牌号为京MAW105的厢式货车因不符合排放标准受到7次罚款处罚。袁某负责车辆管理和日常检查维护工作,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处二万元罚款。

车辆超标,执法部门除依法进行处罚外,还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的要求,但该企业非但没有彻底整改,屡罚屡超竟达7次,最终执法部门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袁某予以处罚,该案涉案金额为同类案件中历来最高。这也警示道路运输、环卫、邮政、快递、出租车等用车大户尤其是企业负责人,不仅要知法、懂法,更要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守法,小错不重视、不改正就会铸成大错,等待你的,也将是法律严厉的惩处。

案例四: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水污染物

2022年4月,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经查看该单位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历史数据并结合其他证据,发现2022年4月2日至4月4日期间,该单位排放的污水中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等多项污染物超过了排污许可证废水污染物排放许可限值。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通州区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改正,处二十五万元罚款。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依法排污。北京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吊销企业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因此,排污单位应按照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控制污染排放,严守达标底线。

案例五:物业公司私设暗管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水污染物

2022年3月,朝阳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于2022年3月1日至3月4日期间,私自用水龙带连接塑料管将收集隔离池内污水排放至园区北侧树林土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朝阳区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十八万元罚款,并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本案直接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

这起案件中,排污企业利用暗管、渗坑等手段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类似的恶意违法行为还包括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其主观恶意和客观危害都十分严重。针对这类恶意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领域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和规章打出“组合拳”,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停产整治、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一系列严厉措施,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排污单位应依法规范排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以上是我发布的内容,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冯志军高级主办!通过刚才的通报,大家也看到了,同一个车辆7次超标依然“带病上路”,相关责任人被处两万元的罚款;企业持证却不按证排污,多项污染物同时超标;再有就是私设暗管逃避监管,不但罚款还被行政拘留……希望通过这些通报的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能够引起排污单位的高度重视,自觉守法,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好的,下面时间就交给记者朋友。

【媒体问答】

中国新闻社记者:今年北京市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重点和思路是什么?

赵志威:谢谢您的问题。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继续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核心目标,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目标任务,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二是做好生态环境监督,加强生态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三是围绕本市碳排放控制目标,以“帮扶+执法”模式督促重点碳排放单位按时履约,促进碳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我们要遵循科技、精准、依法,持续优化执法方式,进一步完善前端感知、大数据分析、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通过热点网格、自动监控、遥感、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结合大数据分析,分析筛查问题,及时发现异常线索,实现快速响应和处理问题。通过科技赋能,让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更精准更高效。谢谢!

《中国环境报》记者:刚才的发布会我们了解了执法工作在10年时间里取得的成果和发挥的作用,能否再具体介绍一下10年时间里形成了哪些北京特色的监管执法模式,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

赵志威:谢谢您的问题。刚才讲了两个不变和三个变。十年来,我们始终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措施落实,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强有力的执法支撑。这十年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和特点:

一是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打出有力度的组合拳,是法律支撑更加有力的十年。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对违法行为“零容忍”。2014年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让环境执法“长出了牙齿”,严惩了恶意排污者。与公安部门建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站”,联合检查、办案,强化重大违法案件办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水务、城管、住建、农业、园林绿化等部门联合执法,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环保责任。

二是以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为重心,构建一张有精度的监管网络,是执法监管方式由粗放到精准的十年。强化科技手段支撑,推动执法方式从人海战术、撒网式执法向科技执法、精准执法转变。构建完善以综合执法平台为核心、以远程监控系统为重点、以新技术装备为支撑的“科技+执法”布局。通过“点穴式”执法、热点网格执法、飞行执法等方式,让执法更精准更高效。

三是以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心,创新有温度的执法模式,是推动排污企业自我管理最有效的十年。实行帮扶式执法模式,推动实现执法理念向“执法+服务”转变,助力企业发展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公开确定检查对象,构建公开透明的阳光执法新模式;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给予容错空间,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并指导企业解决问题。

四是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初心,持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化解,切实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保障环境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执法支撑。谢谢!

主持人:好的,谢谢赵总队长!希望通过今天的发布会,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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