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全国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东南大学印发的《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190号)(附件1)、《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193 号)有关规定、《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信息政字〔2024〕7号)(附件2)、《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信息政字〔2024〕8号)(附件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评选评审补充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研究生院分配给学院2024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22名、硕士研究生36名,至善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10名、硕士研究生18名。信息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原来基础上直接翻倍、至善奖学金名额保持不变。申请材料要求保持不变,已提交材料者无需再次提交。
二、评审程序
1. 2024年10月30日-11月4日,符合基本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研究生至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请导师签署详细推荐意见,提交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申报支撑材料的复印件(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含9月30日),评审委员会保留核实原件的权力。
材料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研究生至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审批表需导师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2)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申报支撑材料的复印件,论文成果请附上论文原文,请将所有材料按序整理,明确标注申请人姓名、单位等信息;
(3)将申报支撑材料整理成一页word文件(宋体,四号),对支撑材料分页数列举对应成果,例如:第1-10页:一作已收录SCI论文——论文题目,首行标题为:学号-姓名-申报支撑材料清单(如申请破格请标注),并附在支撑材料首页;(3)+(2)装订成一份文件;
(4)《信息学院国奖/至善奖参评材料申报信息表》(附件6),务必明确标注申请何种奖项,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参评材料申报信息表;
(5)个人事迹材料,参照《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事迹征集材料要求》(附件7),压缩包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个人事迹材料;
(6)《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度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参评诚信承诺书》(附件8),诚信承诺书需本人手写签字;
(7)《信息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破格申请名单》(附件9);
(8)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盖章版,学生可以在自己的系统申请电子成绩单。
以上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破格学生
电子申请材料:材料(3)+(2)合并成一个pdf并标上页码(命名:破格_学号_姓名_xx奖申请佐证材料)、(4)、(5)、(7)、(8),请于2024年11月4日上午10:00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01013243@seu.edu.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统一为“破格_学号_姓名_xx奖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2份:材料(1)、(3)+(2)、(6)、(8),另外,若以论文破格,必须另外论文图书馆盖章的检索报告(证明已发表)、论文原文、web of science搜索页面截图(圈出published时间)。请于2024年11月4日上午10:00-11:00,提交至九龙湖校区信息大楼南楼109研究生学办,并将原件携带核查,材料不全、格式不规范或者逾期提交者均不予受理。请所有申请者加入QQ群:771673695,备注:学号-姓名。
(2)无需破格学生
电子申请材料:材料(3)+(2)合并成一个pdf并标上页码(命名:学号_姓名_xx奖申请佐证材料)、(4)、(5)、(8),请于2024年11月4日23:00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01013243@seu.edu.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统一为“学号_姓名_xx奖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材料(1)、(3)+(2)、(6)、(8),请于2024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提交至九龙湖校区信息大楼南楼109研究生学办,并将原件携带核查,材料不全、格式不规范或者逾期提交者均不予受理。请所有申请者加入QQ群:771673695,备注:学号-姓名。
2. 11月4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破格申请材料。
3. 11月6日,学院将初审通过的申请破格学生名单和材料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4. 11月13日前,对所有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答辩,学生答辩的顺序以当场抽签为准,根据评审委员综合打分讨论并确定拟获奖名单,待研究生院管理办将破格审定结果反馈至院评审委员会后,根据批复,若有未批准破格的同学则名额依序顺延。用于破格的相关成果不纳入国奖、至善奖评审参考。
5. 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申请人答辩,答辩完成后根据答辩评分自高至低次序,结合申请人申报奖项意向,确认最终获奖名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符合条件者可以兼报,但不可兼得。
6. 11月14日-11月20日,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通过学院网站、研究生QQ群等方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7. 11月21日,公示如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
8.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评审小组申请裁决;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评审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侧重对学生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核。
10. 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各项奖学金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三、注意事项
1. 在破格条件认定中,学生所获成果第一单位应属于东南大学,且在我校在读研究生期间、参评时所处学段获得。用于破格的相关成果不纳入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评审参考。
2. 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凡在培养计划规定学制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规定资助的研究生有资格申请,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培养计划规定的时限修完必修课程学分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本硕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硕士研究生后,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属于2024年度评选对象的正常学习年限研究生为:2024年9月30日时学籍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2022级、202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021年春季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直博生。工程硕博士专项学生由卓越工程师学院牵头组织评审及公示,培养院系审核提交。
3. 至善奖学金评审对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参评,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规定资助的研究生可参评。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在培养计划规定学制内,完成注册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并且每学期按规定完成注册。含港澳台研究生,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至善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至善奖学金。直博生按培养计划规定的时限修完必修课程学分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本硕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硕士研究生后,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至善奖学金。属于2024年度评选对象的正常学习年限研究生为:2024年9月30日时学籍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2022级、202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021年春季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直博生。工程硕博士专项学生由培养院系组织评审。
4. 学制内主要指2020级本科直博、2021级博士,2022级硕博、2023级硕博,2024级新生不参评,2024级博士新生参评博士新生奖学金。
5. 首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至善奖学金未获通过者的申请材料可用于后续年度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至善奖学金的申请;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至善奖学金获通过者,如再次申请后续年度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至善奖学金,需提供最近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至善奖学金年度后取得的符合申请条件的新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成果与研究生至善奖学金申请成果互斥。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至善奖学金者,其申请成果不得作为再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至善奖学金时的成果使用。
6. 务必按照时间要求提交、上报相关材料,过时不予认定。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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