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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后,突然就被倒查3年账!这是税务局找茬吗?

截至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省市税务部门,陆续曝光了350多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涉及36个省、市、自治区。

实施留抵退税过程中,有小伙伴反馈,留抵退税退是退了,却收到了要查3年账的消息。

难道申请留抵退税后,真的就会被倒查三年账吗?这到底是谣言?还是误解?

今天,我们就结合已经曝光的骗取留抵退税案件,以及税局倒查的相关依据,跟大家说明白。

01 骗取留抵退税的查、罚、判

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六部门,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其中明确提到了,骗取留抵退税行为的主动投案截止日期——6月30日。

这也是在给那些骗取留抵退税的纳税人一个警示,还没有退的更要注意合规,已经退了的也要自检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有问题,尽快主动说明。退了,并不代表万事大吉了!

留抵退税,对于守法经营者来说是“及时雨”,但对于存在财税问题的企业来说,可能就是个“烫手山芋”。

之前,河北邯郸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查处一建筑企业骗取留抵退税。该企业骗取的留抵退税是1.94万元,但是追查三年账后,被查出来的偷税额是213.57万元。最终,该企业被税务稽查部门,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31.02万元。

但是,你能说是因为他申请了留抵退税导致的偷税吗?

许多企业,历史上存在相当多的税务风险,之前的屁股没擦干净,等到现在才被查出来。反过来埋怨是因为申请了留抵退税,导致企业被倒查3年账。

税务局听了也得觉得自己有理说不清啊!

针对部分企业顶风作案、骗取留抵退税的行为,税务机关稽查部门已经形成了查、罚、判的快速处理机制。不光是违法企业,上下游的企业也跑不了!

1.如何查?

必然少不了税收大数据的强大支持,而且将会贯穿退税的全流程!

目前已经公开曝光的300多起骗取案件,各地税务机关明确提到了“税收大数据”是线索由头,占比超过九成!

同时,日喀则市税务局已经采取抽查和人工复核措施,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紧盯一些金额较大、情况复杂、风险较高的退税企业,对已退税10万元以下企业进行10%的抽查,对退税10万元以上的进行100%人工复核。

国家和你讲合规退税,你偏要多拿不属于你的那一部分;现在通知不合规的赶紧停止,你偏要隐瞒不报。等到税务部门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强分析、受理举报等方式查实后,违法企业面临的将是更加严重的处罚。

2.如何罚?

罚款是必须的,但是也别忘了税务部门一直在强调的税收信用机制!

对于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将其纳税信用直接降为D级,采取限制发票领用、提高检查频次等措施。同时依法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延伸检查其上下游企业。

这里,就提到了企业被追查近三年的税收缴纳情况,但是咱们不能忽视一个前提,是企业本身已经被查出骗取留抵退税的行为。大家千万不要误以为,只要申请留抵退税,就会被倒查三年,这样理解是错误的。

3.如何判?

税务部门已经明确,如果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月初,四川德阳某建筑公司骗取留抵退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将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可以看出,税务部门要坚决斩断那些伸向退税资金的黑手,让他们不敢伸,不敢碰!

02 税局倒查,依据在哪里?

依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倒查、翻旧账,有3年、5年、无限期三种情况。

纳税人没交或者少交税款,因为自身责任或者税务机关责任,追溯期限各有不同,三年到五年不等,另外滞纳金也有区别。

如果纳税人存在偷税、抗税、骗税行为,那么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的追缴税款。

但是上述规定的追查期限,与骗取留抵退税后,税局追查企业的三年账,这两者是有区别的。

现行税法对于骗取留抵退税行为还没有明确规定,包括税收征管法明确列举的税收违法行为,也没有明确“骗取留抵退税”这一类型。

根据目前已公布的税案处理措施,一旦企业被查实骗取留抵退税,稽查部门会依法倒查3年账目,发现存在偷税的情况,会增加、定性存在偷税行为,再按照征管法第六十三条予以处理。

也就是说,申请留抵退税,和倒查三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在企业被税收大数据核查到存在骗取行为时,稽查部门才会对其采取措施。

企业被税务机关倒查三年账,通过查账查出来的偷税等违法行为,纯属于拔出萝卜带出泥。

所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切勿通过虚假方式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也要尽量去避免可能会出现的风险。

03 让假“烫山芋”变为真“及时雨”

对于纳税人说,大规模的留抵退税政策实属一个“大蛋糕”。

只要合规的去享受属于自己的那块蛋糕,部分人眼中所谓的“烫山芋”,就能够变为企业资金流的“及时雨”,变为企业税务合规的“及时雨”。

首先,纳税人必须从意识上自觉守牢合规合法的底线,决不能心存侥幸。

为了多获得留抵退税款而铤而走险,采取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虚假申报等方式,这样的错误做法,是逃脱不了税收大数据的分析的,最终只能自食恶果。

已经被通报的350多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中,其中广东某建材公司骗取留抵退税3336.28元,这是目前此类案件中出现的最小税额。

相较于其他案件中的几十上百万,这起案件的税额是比较小的,但是依然没能逃过被查的命运。骗取税额不在大小,但是违法行为必须严查。

所以,不要再觉得“小动作”可以逃过稽查人员的审查了!

其次,纳税人要尽量去避免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在申请过程中要精确判定自身主体类型,对应合规享受留抵退税政策,防范后续核查留抵退税带来的税收风险。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除了要合法使用发票、合规计算并抵扣进项税额外,还要防范商品采购环节中的税收风险。

交易过程中,企业要注意开具发票、资金结算、货物运输及购销合同等相关内容的一致性,防范与实际业务相背离;拿到发票后,要加强票据的验证比对,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抵扣,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另外,我们也建议企业有必要对合作的供应商提高门槛,关注供应商的纳税信用等级,从源头上降低收到不合规票据的风险。毕竟,一查查三年,也连带查上下游企业。

整体来说,留抵退税是重大利好,国家该退的税一定会退到位,但是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也一定会打击到位,企业仍需紧绷合规这根弦。

倒查三年甚至五年,是对那些不合规行为的追查,相关企业更应该借此机会做好提前自查,以及税务合规管理,这也是企业长远发展必须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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