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同学们注意,《就业协议(四方协议)》非常重要,是毕业生签约就业的凭证,保障了毕业生的权益。该协议是学校按毕业生人数去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的,每位同学只有一份,没有多的,请妥善保管,谨慎签约,遗失无补。
1、该协议一式四联。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应为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否则所签协议不能作为毕业派遣的依据。人事权指的是企业员工、干部及人事档案管理权,而非一般公司内部的行政人事权。一般省直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部门人事主管单位为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外企、私企都没有人事接收权,档案需要另外挂靠人才市场。)
3、毕业生必须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所在院(系)及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章。
4、院(系)及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后,毕业生应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第一联(白色)用人单位保管,第二联(红色)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保管,第三联(黄色)院系保管,第四联(绿色)毕业生保管。
四方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同时保障毕业生的权益。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劳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