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更好地促进我院志愿服务工作开展,学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优秀青年志愿者。根据校团委相关文件及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评服务时间:2023年3月16日-2024年3月25日(2023级学生是入学开始至2024.3.25)。
2.参评对象:人文学院全体同学(转专业学生均在新专业班级参评)。
二、参评项目条件与指标
(一)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
1、参评条件:能积极主动地参加校院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乐于助人,在活动中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表现积极,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和认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嗜好和违规违纪现象,成绩优良,本学年内无重修补考记录。参加志愿服务累计时间不低于40小时。
2、指标:本科生12人,研究生0-1人
(二)院级优秀青年志愿者
1、参评条件:能积极主动地参加校院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乐于助人,在活动中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表现积极,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和认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嗜好和违规违纪现象,成绩优良,本学年内无重修补考记录;参加志愿服务累计时间不低于40小时。
2、指标:本科生12人,研究生0-1人;
三、评选流程
校/院级优秀青年志愿者均采用自主申报形式,即:
填写附件1:人文学院2023-2024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并如实提供2023.3.16-2024.3.25期间的志愿四川服务时长截图及志愿服务类荣誉证书)(2023级学生仅限入学以来至2024.3.25的时长)→院团委评审→本人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终审。
注:40小时只是基础参评条件,后期将依据服务时长与志愿服务类获奖情况拉通排名,决定名额归属。如申报校级优秀志愿者未评选上的,自动参评院级优秀志愿者,二者不可兼得。
四、具体日程安排
项目进程
日期
工作内容
材料上报
3月26日-3月29日下午18:00
满足申报条件的志愿者,将申请表电子档(附件1)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姓名”的格式命名,(如:英语202202张三)打包发送至2145461437@qq.com
无证明材料将不予记录认定
院团委评审
3月29日-3月30日
按照参评条件认真审核
材料评审结果确认
3月31日
院网公布团内评优结果
学生管理工作系统申报阶段
4月1日-4月8日
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完成学工系统填报,班主任及学院审批通过;学院向校团委递交相关材料
校团委审核并公示、表彰
五、组织实施
1.自愿参评,评选活动须严格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评优资格;
2.各参选人须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至邮箱,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
3.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院团委志工部负责人。
团委志工部:赵凯章,电话:18284011757 QQ:3082391192;
团委志工部:张睿,电话:18716107828 QQ:2434068581;
团委志工部:刘宇欣,电话:15282430311 QQ:583149055。
人文学院团委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