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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审验教育网络学习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工作部署,为推广应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推动满分和审验的“两个教育”工作规范开展,切实提高福州市机动车驾驶人审验率、满分学习率,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源头管理,在前期试点运行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福州市将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中的学习教育平台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驾驶人可通过手机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fj.122.gov.cn)中的学习教育平台开展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网上学习,以及按预约时间场次到辖区大队的满分、审验现场教育点参加现场学习,具体操作可参考《“交管12123”之满分教育流程图解》和《“交管12123”之审验教育流程图解》。原使用的福州交警APP和福州交警微发布“业务申请”下的“审验、满分学习预约”模块功能以及之前县(市)区大队其他的预约途径同步停止使用。 

新启用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中的平台学习教育平台具有完善的学习教育场次计划、教育信息告知、满分审验教育申请、网络教育、现场教育、申请暂停等功能,将极大地方便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和审验学习教育。若有业务疑问可咨询各交警大队窗口或拨打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人管理所服务电话0591-12123咨询。

登录“交管12123”APP后,点击【审验教育申请】,进入审验教育申请流程,驾驶人用户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现场教育”或“网络教育”方式来完成审验教育,完成教育方式确认前记得勾选“完成教育自动办理审验业务”,如未勾选的,请在学习结束后找到驾驶证业务点击“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完成审验业务。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 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采用现场审验教育形式。驾驶人需先完成现场教育城市选择,然后仔细阅读审验教育申请业务须知和申告信息后,才能进入学习场次选择页面。驾驶人完成教育地点、教育场次选择后,核实申请信息无误的,即可完成审验现场教育申请。

对于B照以上且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1-8分的驾驶人,还可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申请网络教育方式。驾驶人仔细阅读审验教育申请业务须知并完成申请信息确认后,即可完成审验网络教育申请。

对于选择了“网络教育”方式的驾驶人,可以点击【审验教育网络学习】进入审验教育网络学习流程。审验网络学习形式包括课件学习和审验测试,课件学习包括视频课件和文档课件,其中审验测试每天学时最多计入45分钟。学习过程中系统不定时抓拍学习照片。审验网络教育每天不少于1小时,连续3天内累计学满三小时,通过审核后,视为完成学习。

若因故无法按时参加现场教育的,驾驶人可通过【审验现场教育暂停申请】提前一天在交管12123 APP上提出审验现场教育暂停申请。

对于已完成审验现场教育暂停申请的驾驶人,驾驶人可通过【审验现场教育暂停后预约】重新预约现场教育。

温馨提示:

一、申请参加网络教育时,请按要求进行至少3小时的网络学习,学习过程中,请注意本人免冠且穿戴整齐,举止文明进行学习。建议您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学习,系统会不定时抓取您的学习状态。您累积学满3小时后,由交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若您的已审核学习时间不满足3小时的,学习时间作废。 

二、申请参加现场教育时,请选择就近现场教育地点,并根据场次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现场教育。对于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者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现场教育;存在替学等情形的,取消其本次教育资格,三年内不得通过网络进行审验教育。 

三、完成审验教育后,若未选择“完成教育后自动办理审验业务”,请及时办理审验业务。若已选择,系统将自动为您办理审验业务申请,请您在网办进度中关注受理进度,受理结果将以短信告知。 

四、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时,请确保自己的驾驶证没有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等情形,否则将导致驾驶证审验业务受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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