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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

但他对鲁迅也并不迁就或姑息。他对鲁迅的解剖图要求同样很高,对他的笔记错误也严加纠正。对他的考试,分数也给得很紧。虽然在两次学期考试中鲁迅都是刚好60分,而学年成绩则是58分,在鲁迅一学年结束后的总成绩中,解剖学是最差的(59.3分),也是他七门专业课中唯一仅差0.7分而不及格的课程。可见藤野的严格,对鲁迅毫不例外。

尽管这样,谣言还是暗暗地流传起来。那理由,就因为藤野先生对鲁迅关心备至,而仿佛友善的态度一定造成偏袒。同时也因为这门课程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不及格。因此一些人对鲁迅的考试成绩也竟怀疑起来。

在某种角度上可以说:

“身在矮檐下,不能不低头”

关于追查的经过,1974年阿部兼也等先生在向鲁迅当年的同学、年级总代表铃木逸太了解此事真相时,铃木这样回忆:调查者问:关于泄露试题的流言,这事的情况……

铃木答:有这事。我们已经说过了“哪有这种没有根由的事”,这样澄清过了。又对藤野先生说:“我当然不相信,可是已经发生了这样的谣传,先跟您打个招呼。”藤野先生说:“喔,是吗?谢谢你。可是没有这回事呀,同学。”在这种场合,我是大家的所谓汇总人吧,才参与了这件事。……是谣传哪,因为不管怎么说人家考了个中等成绩啊。任什么也不懂就不可能有中等成绩。“一定是藤野先生怎样怎样了”,就真有这么传说,也有这么说过的家伙嘛!所以我说:“哪有这种莫名其妙的事”,反正出了这种事,这可太可怜了,所以,我对大家这么说了,对藤野先生也说了,说:这种事纯粹没有呀!把大家集合起来说过,这事我还记得。

调查者问:关于很厚的匿名信……

铃木答:这事可不知道啊。

调查者说:托尔斯泰做的那件关于日俄战争的事,在报纸等等上面……

铃木答:有这么回事。

调查者:关于在黑板上写通知这件事……

铃木:哪天哪天要干什么,这事是有的。

调查者:说是在“漏”字那个地方加过圈……

铃木:这还是可能发生的呀。特别是在希望全部参加的时候,就是这样做的。……在我们这些人之外,有些从上一班降下来的人,任意地干各式各样的,对所谓下级,因为是自己的后辈吧,还是有些对后辈干各种事情的家伙的。我想恐怕是这样的瞎胡闹、恶作剧吧! (见《鲁迅在仙台的记录》)

铃木的证言,对于了解事件的真相很有帮助。但是,从中我们无法了解到谁是写信的人,也无法了解到谁是那个“干事”,因此无法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真实情况。因为直到最近,我还听到有人明明是猜测而又很肯定地说:当时大概藤野先生确实把题目告诉了鲁迅。但是说者也并没有提出任何证据。如果确有证据表明藤野露题给鲁迅,那对鲁迅的伟大和藤野的高尚也并没有多大的损害。问题是,倘若真是那样,鲁迅又为什么要把这不光彩的一页写出来,自己来揭自己的伤疤,出自己的洋相呢?难道他会愚蠢到以为自己的同学都死光了,无法对证了吗?

在鲁迅被检查讲义,并收到那封“托尔斯泰式”的信之后,虽经追查,流言消灭了,但是,这件事对鲁迅的自尊心的打击,其严重性不应低估。鲁迅在二十年后提起这事,在笔下还是充满了屈辱感:“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这当然是反话,因为鲁迅的解剖学成绩确有两次都是刚好六十分。

尽管十分气愤,但最后,鲁迅还是把那封“托尔斯泰式”的信退还给“他们”了。按照鲁迅的倔强性格,他是不会这样做的。但为什么他还是退还了?按照上面的情况,他也不可能出于心虚而使然。这里,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他的生存环境迫使他这样做。在某种角度上,可以说:“身在矮檐下,不能不低头。”它给人的心理体验就是——屈辱。究其根源,就不能不对鲁迅的生存环境作进一步考察。我们将在后面进一步揭开这个谜底。现在,我们先得叙说另一件使鲁迅深受刺激的事件。

第二次精神刺激

这种带着优越感的侮辱性的论调,

使鲁迅的心情雪上加霜

就在“露题事件”发生之后不久,鲁迅又遭受了第二次精神刺激。

1905年底,鲁迅回东京度寒假。这年,由于中国留日学生已猛增到万人,同盟会在其中联络学生,宣传反清活动,清政府要求日本政府加以管束。六七月间,日本报纸纷纷披露,文部省将颁布《清韩留学生取缔规则》,留学生获悉后,激愤异常,纷纷向驻日公使和日本外部提出质问,日本外部答:无此事。可是到了11月2日,日本当局突然以文部省十九号令颁布了所谓《关于供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规程》,其中规定了“清国人生徒校外监督方法”,全部共15条,而有五条引发争议:

第一条规定:“入学时须交中国公使馆的介绍信。”

第四条规定:“转学、退学时须附有中国公使馆的认可信。”

第六条规定:“退学时须将其理由通报中国公使馆。”

第九条规定:“公私立学校应使中国留学生居住于寄宿舍或学校监督下的公寓,监督其校外生活。”

第十条规定:“在他校因品行不良被责令退学之中国人,不得准许入学。”

这个《规程》虽然没有使用“取缔”字样(“取缔”一词在日语中是“监督、管束”之意),但内容实质未变。所以留学生仍把它称为“取缔规则”。日本政府的意图是借此遏制中国学生的反清活动。留学生们群情激昂,痛斥当局玩弄欺骗手段,并以停课和退学来抗议这一法令。11月28日,留日学生总会以评议部决议上书公使,请中国驻日公使与日本政府交涉,要求取消该规程中的第九、十两条。其中说:“向来所设之寄宿舍等,亦未必尽适宜。故吾国学生,常有不愿居住者。”

但日本政府不予理睬,12月2日,矿路学堂学生印发传单,呼吁废除“大辱国”的规程,弘文学院学生响应,并联合各校相继停学,随后,各校成立了联合会,提出取消规程的全部,向全体学生发出通告,宣布“日本设特别法以待我,是奇耻大辱,宁弃学问以全国体,争之不得,当悉归国”,甚至成立了纠察部、敢死队。秋瑾发表了“烈火一般激烈”的演讲,陈天华则因愤于《朝日新闻》诬称学生的行为是“放纵卑劣”而投大森海自杀,秋瑾、田桐、易本羲等组织两千(一说二百)多学生回国,成立了中国公学。而留下来的学生则组织了维持留学界同志会,先后十次向国内外发表意见书,历数留学生遭受的歧视和凌辱,及《规程》中不利于学界的条款,据理力争。同时,流亡中的孙中山也发来电报,支持学生的主张。

12月9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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