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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

    为做好我校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4〕2号等文件的相关精神特制定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管理,严格调剂管理,严格录取管理。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

对考生进行考核时,应有合理的评分标准,客观,可量化。

(五)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精准施策、严格管理。

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我校《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调剂复试成绩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除08600生物与医药外,其余专业只接收英语(一)考生调剂。具体详见附件《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专业要求及拟复试人数》。

(四)报考中医[1057]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1057]专业学位。

(五)[1007]药学学术学位不接收专业学位调剂。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我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和国防生的调剂。

(九)我校第一志愿不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也不接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的调剂。

(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属违约行为。我校第一志愿不招收也不接收此类学生的调剂。

三、调剂安排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我校调剂复试工作安排,我校预计4月8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设定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二)我校各学院每批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五)各学院须在本办法要求基础上自行制定院级实施细则,经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调剂工作。

(六)各学院每批次调剂缺额情况需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在调剂工作实施前,由研究生处统一对外公布。

(七)各学院每批次初步选定的考生申请调剂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八)调剂复试要求参照《2024年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预计安排复试时间为4月15日—20日,具体复试时间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位调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学校及各学院提出的接收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耽误调剂时间。

(二)复试的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由学院通知(调剂系统、电话、短信、学院网站)。复试后,请考生随时留意查看信息,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完成操作,以免耽误拟录取。

(三)我校奖助学金设置详见《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贷政策》。

(四)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按照《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准备。

五、联系方式

调剂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调剂专业所在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招生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基础医学院

解老师

0871-65952483

第一临床医学院

华老师

0871-63184632

第二临床医学院

张老师、刘老师

0871-65954491

民族医药学院

李老师

0871-67450197

中药学院

余老师、李老师

0871-67496642

护理学院

张老师、袁老师

0871-65918223

第三附属医院、玉溪、楚雄、昭通招生单位

刘老师、姚老师、沈老师、韩老师

0871-63125335

人文与管理学院

李老师、杨老师

0871-67498430

图书馆

熊老师

0871-65918858

研招办

谢老师

0871-65918241

六、附则

(一)本工作方案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监督电话: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0871-65918241,纪检处0871-65918263。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

 

 

附件:云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要求及拟复试人数                   

 

 

                                  研究生处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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