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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岗位上考上公务员,单位不放人怎么办?

大多人都知道,在一般情况下,除了没有加班费之外,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及养老都是好于其他公职类的岗位的。正因为公务员是个香饽饽、铁饭碗,所以说公务员考试相比其他考试也比较难,因此历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地方公务员考试都吸引着无数考生去备考。然而,想考上公务员,除了不可缺少的努力之外,运气和时机也占了一部分比例,因此很多人都是考了不止一次才考上公务员。

但脱产考公的代价实在太大,且前途不明确,于是有些人就退而求其次考取了相对简单的事业编并成功录取,然后想以此为跳板再去考公务员。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已经考上了公务员,但原单位不放人,这该怎么办呢?

首先来说,按照道理事业单位是可以考公务员的。以国考为例,历年的公告时这样要求的:

1、报考人员属在编在岗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各招录机关审核。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也就是说,在报名前就要需要取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了,不能说自己先斩后奏,这样很有可能因为不符合程序而被拒绝。

其次,如果事先拿到了证明,且通过笔试面试公示了,最后所在单位又不同意放人了,这又该怎么办呢?这种情况就需要与单位协商处理。正常情况下单位是不会坏人前程的,如果不凑巧遇到了,可以通过当时签订的合同寻求交涉协商,不到最坏情况下最好不要撕破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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