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天文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云南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物理与天文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推免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全面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同时成立申诉小组,负责处理相关申诉意见,全程监督学院推免工作。
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段匡、张力
成员:姜泽军、江楠、钱声帮、任杨、喻俊、钟宝蓉、杜鲁春、夏莼、何阿呷、房一楠、段溪宁
申诉小组:
组长:刘长钦
成员:曹丽佳、肖宜明
二、推免名额
1.数理基础科学(物理方向)推免名额按毕业生人数(不含联培学生)的50%核算, 该专业考研升学率(不含推免)低于学校平均考研升学率(不含推免),推免名额扣减毕业生人数(不含联培学生)的2%,合计推免名额向下取整。
2.天文菁英班推免名额按照毕业生人数的35%核算, 该专业考研升学率(不含推免)低于学校平均考研升学率(不含推免),推免名额扣减毕业生人数的2%,合计推免名额向下取整。
3.与复旦联合培养的物理学、数理基础科学专业,学校统一为复旦联合培养学生单设2个推免名额。
4.物理学专业的推免名额按照毕业生人数的7%核算,该专业考研升学率27.27%(不含推免),超过学校平均考研升学率(不含推免)1.15倍5个百分点以上,奖励名额4名。
5.电子科学与技术及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推免名额按照毕业生人数的5%核算,向下取整。
6.物理与天文学院2025年推荐名额为33名,各专业推免名额分别为:
专业
推免名额(名)
数理基础科学(物理方向)
10天文学(熊庆来天文菁英班)
11物理学
7电子科学与技术
2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1复旦联合培养学生单设名额
2三、推荐条件
1.物理与天文学院2021级物理学、数理基础科学(物理方向)、天文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各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
3.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前三年平均学习绩点(GPA)不低于2.8;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在复旦大学学习期间须按照相应的联合培养方案至少修满80学分。
4.学生修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类(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通识必修课程必须合格,且大类(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通识必修课程中的思政类课程不得有补考、重修情况。
5.达到上述条件者,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若综测成绩相同,再按照平均绩点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6.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学生达到“推荐条件1-4”的要求,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单独排序获得单列推荐名额。如果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学生未获得单列推荐名额,不再与本专业其他学生一起排名参与推免名额分配。
四、推荐程序
1.根据学校下达给学院的推免名额,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云南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本科生院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实施细则不进行公布。
3.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推免实施细则及时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按照学院推免实施细则遴选符合条件的学生,形成物理与天文学院《云南大学2025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按规定时间上报本科生院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不进行公示。
4.拟推荐名单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将物理与天文学院《云南大学2025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及时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本科生院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更换或撤回,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推免资格一律无效。公示内容包含:
(1)推荐学生的学号、姓名、专业、思想品德考核结论、英语四级成绩、平均绩点、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所有学生中的排名及相关说明。
(2)若出现符合推荐条件、综合排名靠前的学生因故未被列入拟推荐名单的,必须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如果是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院提交由学生本人签字的《云南大学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申明》,经学院签署意见后交本科生院留存备查。
5. 9 月13日以前,将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纸质版、《云南大学2025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云南大学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申明》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其中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学院推免实施细则、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申明等材料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6. 9 月 23日以前,将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云南大学2025年推免生正式推荐名单》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7.通知公示无异议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10月20日之后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充分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均可向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一律不以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考本校,获得本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可提前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3.公开推免信息。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的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推免名额、拟推免名单(含姓名、院系、平均绩点、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等)等内容须及时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以及学院明显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4.严格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在推免工作开始前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须向学院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