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64期全区中学校长
提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等文件精神,在职校长每五年须接受国家规定时数的提高培训并取得“提高培训合格证书”。广西师范大学是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中小学校长培训基地(桂教函〔2000〕118号),为进一步提高校长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广西师范大学将举办第64期全区中学校长提高培训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校长了解当代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动态,开阔视野,了解教育科学新知识,研究和掌握教育规律,进一步提高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学校管理理论,研究学校管理规律,了解并基本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治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培训内容
中学校长提高培训以学习新知识,交流新经验,研究新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帮助校长形成办学新思路,进一步提高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具体内容包括坚守理想信念、提升道德素养、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等八个课程模块。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经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中学在职校长。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基地实践、主题研讨、校长论坛、返岗实践、总结提升等形式。
五、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3月10日;
培训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
报到时间:2021年12月2日(9:00-19:00)
报到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楼202室(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
培训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2月3日-12月10日):全脱产集中培训。采取专家讲授、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帮助学员系统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政治理论、国情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学校管理知识、教育学科知识等岗位知识。帮助学员梳理办学治学的突出问题,提高学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阶段(12月11日-2022年2月10日):返岗研修。学员在专家指导下,理解与消化集中培训的内容,阅读指定书籍,做好读书笔记,聚焦问题解决,实践改革及经验提升。
第三阶段(2022年2月11日-3月10日):基地实践与反思。学员深入优质学校,通过听取经验介绍、观摩课堂教学、参观学校环境等,学习体验优质学校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查找办学治学问题的解决办法。学员通过撰写基地研修报告、教育教学与管理论文等方式,提升学员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一)学员完成本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由广西师范大学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并编号的“广西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由当地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记继续教育学分。
(二)培训费:收费标准为2000元/人(含教材费),缴费可刷公务卡(如需微信支付,请提前绑定公务卡)。学员学习期间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请学员提前准备好开具发票的信息,包括发票抬头和纳税人识别码。
(三)提交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只需把用自己姓名命名的电子照原图发送到304613816@qq.com邮箱即可)。
(四)参训学员培训期间要遵守广西师范大学校园管理制度,在校园内停车需要按照学校规定支付费用,敬请知悉。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
(六)本通知已涵盖培训各阶段时间安排,后续培训不再另行发文,请学员提前做好培训规划,按时参训。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联系,联系人:梁老师15307731296,马老师 13977372518。联系与咨询电话:0773-5846336(办)
广 西 师 范 大 学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第64期全区中学校长提高培训班报名回执单
姓 名
性别
工 作 单 位
职务
联系方式
岗位培训类别
1.初中任职
2.高中任职
备注
注:1.2021年12月1日前将报名回执单电子稿发送到304613816@qq.com邮箱。
2.电话报名:0773-5846336,15307731296(梁老师),13977372518(马老师)。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