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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上海市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5日,中央巡视组向上海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2月5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中央第四巡视组对上海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强调,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政治意识、考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作为锤炼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磨刀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对发现的问题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上海在新征程上创造新奇迹提供坚强保障。2月19日,市委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市委主要领导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对标对表,以扎实有力措施确保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市上下合力抓好巡视整改的工作格局。市委承担中央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2月10日,市委召开常委会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方向。各项整改工作分别由相关市委常委牵头,强化责任分工,切实将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市委办公厅、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等负责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全市上下迅速行动,建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7月16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压实整改责任,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视反馈问题逐一分解,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责任分工,明确每一项整改措施的牵头领导和牵头部门。各位市委常委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亲自抓推进落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分管领域的党委(党组)加强指导,确保整改责任不落空。各牵头单位根据整改措施,细化具体整改任务,明确每一项任务的责任单位,统筹协调推进整改。整改任务涉及的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

  四是实施分类整改,切实提高整改落实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加强分类指导,做到精准施策,切实提高整改落实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能够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抓紧整改落实;对缺少制度规定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及时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提出整改任务和措施,明确阶段性节点目标,跟踪问效,锲而不舍。

  五是统筹抓好整改,将巡视整改与其他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落实。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结合起来,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明换届纪律、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结合起来,一体谋划、一体落实。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巡视指导督导等指出的问题,认真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拿出整改措施,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全覆盖。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把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和落实市委巡视整改、区委巡察整改任务结合起来统筹研究、推进落实。

  二、围绕解决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

  (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谋划新时代中央赋予上海的职责定位

  一是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和中青年干部学习教育。举办第4期中青年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培训班作专题辅导报告。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完成地区正职和市直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线下3天集中培训,加快开展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网络培训。召开十一届市委十一次全会,弘扬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炼概括的上海城市精神和城市品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软实力重要论述,审议通过《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厚植城市精神彰显城市品格全面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的意见》。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

  二是聚焦中心激励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通知精神,制订《2021年度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重点考核干部在抓发展中开拓创新、敢为人先、追求卓越、担当作为的表现。结合2021年区、乡镇换届,进一步明确“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工作的操作口径。深化落实“12380”举报查核工作规程,进一步细化信访举报快查快办“绿色通道”等操作口径。结合市委巡视,把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列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实施上海市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围绕城市数字化转型、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主题,全年举办领导专题研讨班13个。

  三是积极推进干部管理制度和模式创新。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长三角区域“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勇当我国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战略定位,着力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打造成为干部管理模式创新试验区。出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选聘干部管理规定和职位序列管理办法,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完成干部转隶工作和补充选聘工作。加快完善长三角一体化干部交流机制,召开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干部交流工作座谈会,签署《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干部交流工作合作备忘录》。

  四是聚焦重点领域,积极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改革攻坚的生动实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制订《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行动方案》。持续开展与国际高标准经贸投资协定的对标研究,梳理可在浦东先行先试率先探索的开放事项,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对接。积极开展浦东综合性改革试点,梳理研究需中央和市里支持浦东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的事项清单。全面推动“一业一证”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落实,31个试点行业已全面落地,25项国家部委事权的受理和发证已承接到位。促进三省一市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形成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方案,举办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盟成立大会,四地自贸试验区形成长三角自贸试验区十大制度创新案例。

  五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重要指示要求,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出台《上海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抓紧形成一批案例。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研究制订关于建立长三角三省一市优化营商环境合作机制工作方案。

  (二)加快推进临港新片区建设

  一是进一步优化临港新片区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港新片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设置方案。制订临港新片区党群服务中心体系功能规划研究方案,实现党建工作与开发建设同步推进。完成南汇新城镇内设机构调整设置,增设城镇规划办和城镇建设办,加大挂职干部选派工作力度,建立滚动选派专业挂职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临港新片区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暨文员聘任(用)管理制度》。

  二是完善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浦东新区协同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浦东新区区委与临港新片区党工委党建联建工作机制。加强发展规划统筹,将浦东新区与临港新片区协同发展纳入浦东新区“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加强制度创新联动,有关重大制度创新及支持政策同步适用浦东新区及临港新片区。加强功能联动,深化张江、陆家嘴与临港新片区在科技、金融等领域的协同合作,2021年浦东新区区属企业计划参与临港地区功能性项目66个。制定并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三是加大对临港新片区放权赋能力度。印发《临港新片区集中行使事权管理办法》《临港新片区全面推进集中行使行政事权系统集成改革方案》,推动扩大2批1170项事权下放事项的实施效应,启动开展第三批事权下放需求的研究梳理,建立常态化放权机制。

  四是加快临港新片区涉及国家事权的重点项目落地,建立临港新片区涉及国家事权的重点任务台账,建档编号,建立调度协调机制,主动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目前,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大部分已经完成。

  (三)进一步发挥在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中的龙头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我市重点工作行动方案,会同苏浙皖三省组建工作专班加快推进一批重点协同事项,共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取得阶段性进展。牵头编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制方式持续推进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各项任务。

  二是完善长三角区域有关全局性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制和落实保障措施。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中国长三角”网站,推进长三角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集中公示。协调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指导我市征信机构实现长三角征信链网络联通,推动17家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开展试点应用。探索建立旅游领域统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印发《长三角旅行社综合信用评价指引(2021版)》。

  三是加强长三角地区产业集群分工协作。建立长三角产业链协同工作机制,三省一市经济信息化部门分别牵头一条产业链,梳理研究产业链情况、薄弱环节、重点突破方向等,目前已形成初步研究成果。以提升机器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为目标,牵头召开长三角机器人产业链协同工作推进会,组织长三角28家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合作对接。开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长三角协同发展专项研究,已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推动组建长三角集成电路融合创新发展产业联盟。有序推进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等产业园区合作项目。鼓励上海临港集团等品牌开发主体与长三角各类产业园区深化合作。推动长三角企业家联盟领军企业奥盛集团牵头组建长三角超导产业链联盟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联盟。

  (四)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

  一是强化全球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国际铜期货正式挂牌交易。上海清算所正式启动直接面向国际市场发行的“玉兰债”业务,2月4日正式发行首单“玉兰债”。全球指数公司富时罗素将50只科创板股票纳入富时中国A股指数系列和富时全球股票指数系列。上海票据交易所上线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转让服务平台,截至8月31日,累计交易金额已超过90亿元。施罗德交银理财公司获批筹建,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贝莱德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获批开业,富达国际、路博迈在沪设立外商独资公募基金公司获批筹建。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上海QDLP试点额度由50亿美元提高至100亿美元。

  二是强化科创板作为全国科技创新投融资的重要平台。进一步聚焦“硬科技”,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在科创板上市企业数超过百家,比重超过35%。加快实施“浦江之光”行动,挖掘梳理一批优质科创板后备企业,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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