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监管,银监会制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将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
《指引》包括总则、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治理架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制度建设、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监管和附则共五章28条。
一是明确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治理架构。《指引》明确了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组织架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各自的职责,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牵头部门,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工作。同时,《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持续收集从业人员行为的相关信息。
二是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制度建设。《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应以风险为本,应制定全行遵守的行为守则和针对各业务条线的行为细则,要求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工作纪律,并针对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开展从业人员行为的定期评估、建立长期监测和不定期排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招聘中评估其与业务相关的行为,并将从业人员行为的评估结果作为薪酬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同时,《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不当行为的举报制度,加大约束和监督。
三是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外部监管。《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从业人员行为守则及评估报告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评估、监管和信息收集。对于不能满足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相关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指引》首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予以规范,有利于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维护银行业声誉、保护消费者、促进银行业安全稳健。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监管,中国银监会制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zzx@cbrc.gov.cn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66299189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监会审慎规制局(邮编:100140),并在信封上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
中国银监会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