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和监督等工作。
(二)学院按一级学科(群)或者相近二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工作。
(三)学院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各面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工作,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全日制招生计划
非全日制招生计划
070704
海洋地质
37(含2个未来海洋学院计划,4个科研博士计划)
0
0707Z5
海洋地球物理学
0
070900
地质学
0
085700
资源与环境(海洋资源勘探方向)
2
4
说明:学院根据综合面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可能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招生人数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总人数。
三、综合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等内容,综合考核采取线下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学生进行口头陈述与回答。
(二)综合考核内容。
1.外国语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
考生用英语用3分钟左右时间作自我陈述,并采取英文对话交流等具体形式进行考核;用10分钟左右的时间介绍硕士论文的主要工作(PPT,英文讲解),硕博连读的考生介绍前期的主要工作(PPT,英文讲解)。对未达到所报考专业的外国语水平要求的考生增加英译汉、汉译英等基础外语水平测试,专家根据作答情况综合评定分数。主要采取考生英文介绍、抽题作答的形式进行考核。
2.专业能力考核。
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业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包括原笔试考核的基础知识和原面试中的业务考核两部分内容,专家根据两部分作答情况综合评定分数。基础知识考核由考生抽题作答,业务考核由评审现场提问。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综合考核的具体安排详见《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附件)。
四、综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综合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90%+外国语考核成绩×10%(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
1.各学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专业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
2.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3.综合考核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面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公布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cmg.ouc.edu.cn/13736/list.htm)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申请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负责组织调查,并给予考生答复。请及时与丁老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0532-66782460,mylene_dx@ouc.edu.cn
六、本方案由海洋地球科学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2460,联系人:丁老师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2023年4月13日
附件: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