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保障部工作职责
生活保障部在本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及分管主席领导下进行工作。
1、组织建立具有本系统特点的教育职工互助保障体系,参与研究教职工生活福利,社会保障政策的改革,指导基层工会做好生活工作,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本系统教职工休息休养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年度教职工休息休养工作。
3、负责本系统工会经济事业的指导、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制定本系统帮困送暖工作计划,并落实组织实施指导帮助本系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开展,做好重大病疾病援助工作和定向帮扶工作。
5、负责教师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工作。
6、负责教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暑降温和送清凉工作。
8、负责工会会员服务卡的办理、注册、发放和服务工作。
9、负责保障法规、政策和文件宣传工作,做好生活保障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劳模的服务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工会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