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我院通过线下方式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为保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规定,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报名时已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二、复试的基本要求及各专业拟招生计划
根据2023年报考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报考我院各专业的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于3月22日在我院官网公布(网址https://www.rmbs.ruc.edu.cn)。
我院各专业拟招收全国统考考生人数如下:
注:标注**专业因该专业无合格生源,故招生计划调整为0。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开展。
(一)具体复试内容
1. 笔试(含专业综合课笔试和外语笔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为100分,外语笔试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共3小时,闭卷考试。
2. 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课面试考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综合素质面试考察其它知识技能、科研能力、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等。
3. 外语面试(含口语和听力,满分50分):口语和听力面试由精通外语的教师负责,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并回答问题。复试小组根据各人表现给予成绩。
(二)笔试科目
1. 外语:英语
2. 专业课科目
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理论与实务
会计学:会计学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理论与实务
四、复试过程要求
(一)考生准备
1.身份认证及资格审核材料。
2.必要文具。
3.考生复试期间交通费及食宿费等自理。
(二)下载复试通知书并缴纳复试费用
考生须持《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务必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fs.ruc.edu.cn/tp/zs/login/toLogin/ss)关于缴纳复试费和下载《复试通知书》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复试通知书》,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缴费和下载功能。
(三)提交材料
考生现场报到时需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 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2.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2)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3. 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点击下载模板)
4. 应届考生本人签名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承诺书》。(点击下载模板)
5. 个人简历(一页PDF,包含常用手机、邮箱、学习及科研经历、获奖情况等内容)。
6.说明: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报到
复试考生应于2023年3月28日下午15:30-16:30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五)复试过程安排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天,我院安排值班电话(电话号码:010-82503301),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与我院联系。
1. 候考
考生应当提前进入候考状态,认真阅读《复试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在候考室中,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
2. 身份核验
考生按照顺序进入复试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拿在手中,进行身份核验,核验过程由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3. 学院复试小组向考生宣读《复试规则》。
4. 面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面试)
时间:2023年3月2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5. 笔试(专业综合课笔试、外语笔试)
考生须在笔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笔试考场,并出示《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考生须提前自行准备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必备文具。
时间:2023年3月2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6.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要求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五、复试成绩计算
1. 原则上要求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外语面试成绩30分(含30分)以上,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外语笔试成绩30分(含3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 对各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汇总考生各科目复试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在我院网站(网址https://www.rmbs.ruc.edu.cn)公示,请考生关注我院通知公告。
六、录取原则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在各专业上按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择优录取。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咨询方式
考生对复试政策和复试准备存在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电话:010-82503301
邮件:graduate@rmbs.ruc.edu.cn
附:2023年商学院学术型硕士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