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西青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经西青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刘俊帅;联系电话:27393524)
西青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津安生〔2024〕2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着力提高安全保障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统筹做好各领域安全工作,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本区61项具体落实举措,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效、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加快打造大运河闪亮明珠、建设现代化活力新城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全区各街镇、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任务分工
区安委会统筹做好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市级部门三年行动子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和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本部门单位、本系统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明确细化目标任务、时间步骤和保障措施,经分管区领导审定签字后,于3月底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发。各街镇负责制定并实施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已部署开展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推进。
自2024年4月1日起,区安委会办公室实行工作情况月报送、季通报机制,各街镇、各部门要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工作情况;半年、年度工作报告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自评报告分别于当年6月、12月下旬和总体任务结束后,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贯行动
1.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准确把握实践要求,持续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领学促学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作出示范;组织干部职工、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推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具体抓手和实际成果。宣传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纳入区委宣传工作要点,部署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形成强大声势。组织部门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必修课程,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二)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巩固提升行动
2.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执行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全面规范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述职内容。发挥区安委办统筹协调、督导推动、考核巡查作用,加强监管执法、分片包保、督查督导、暗查暗访,及时明确新业态新风险监管责任,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用好工作调度、情况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3.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配套政策供给,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围绕“一件事”全链条,厘清各环节监管责任,加强联合会商、联合监管、联合检查,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4. 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管理要求、风险提示直达末梢的传导机制,把压力和责任压实到每名管理人员、每个作业岗位、每位一线员工,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操作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落地行动
5. 总结本区域、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经验做法,认真抓好标准宣贯和执行监督工作,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要推动企业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五必学”内容,即: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开工第一课”必学内容,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上好第一课,讲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重点、注意事项和运用要求等内容,形成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的学习氛围;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必学内容,督促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员工、危险作业人员、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外包施工人员深入学习,提高重大事故隐患辨识、排查能力;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晨会”必学内容,利用晨会对可能涉及的重大事故隐患的相关判定内容进行学习,看紧盯牢容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重要工艺、重要环节、重要岗位;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必学内容,注重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不落实的反面事故典型案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安全生产月”必学内容,推动判定标准上墙,通过电子屏、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滚动宣传,促使从业人员触目可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开展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6. 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纳入安全生产相关内容,发展改革部门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类专项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成果。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执行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发展改革、规划资源、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厉打击“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以及擅自降低安全门槛等问题。
7. 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隐患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8. 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9. 组织各街镇、园区管理机构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应用培训,严格数据报送和审核把关,确保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0. 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商务部门要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消防救援、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应急管理部门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消防救援、文化和旅游部门开展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消防救援、商务部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要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结合实际,组织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建设施工、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城镇燃气、供热、“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街镇、其他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典型事故警示案例,每年开展1次集中培训,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源头防控。
11.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深化提升。对从事电工、焊接与热切割、高处、制冷与空调、冶金(有色)生产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及其他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督促加强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2024年底前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及考试点加强措施手段,精准开展监督检查,提升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整体培训水平。
12. 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情景,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确保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处置措施及要求。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3. 各有关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推进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实施差异化监管执法、差异化综合治理以及差异化惩戒激励措施,引导企业积极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素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4. 严格危险作业审批,加强对检维修、开停车、涉氨涉氯、涉爆粉尘动火、有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等危险作业过程监督管理,作业前严格对风险辨识、管控措施、应急处置准备、作业人员资质等进行分级审批确认。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止作业,有效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作业。现场作业完成以后,要关闭、拆除相应设备设施,清理作业现场其他物品,恢复到原工作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结束作业。
15. 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企业的体系运行质量评估,研究定级企业退出机制,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撤销未按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的定级企业。
(七)开展安全生产帮扶和执法能力专项行动
16.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健全完善实战化、实用化干部培训体系,开展“头雁”练兵培训、执法人员“提升”练兵、执法干部大讲堂等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本系统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全覆盖轮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底前,要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17. 注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梯队建设,优化人员结构,鼓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及化工、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背景的人员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补充更新执法装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强化基层末端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综合统筹街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18. 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督办、通报曝光,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媒体记者常态化跟拍曝光等工作机制,分批次集中曝光,形成“曝光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有力震慑。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19. 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及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0. 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家进企业帮扶”活动,围绕重点监管对象、重大安全风险,聚焦重点环节、关键部位把脉会诊,执法人员实地参与并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班前学习、日常巡查、监督检查活动,宣传讲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企业自查自改自纠能力和员工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参加观摩执法活动。用好政府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设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专题班,并集中力量开展专家指导服务,邀请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对其他同类企业的执法检查,改变企业高管不懂、不会、不抓安全生产的现象。
(八)开展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行动
21. 协助推动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工程,以实战标准建设区域应急指挥场所,不断补充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过程中的短板、弱项。区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等部门要选增具备水下救援、危废处置等专业能力的企业队伍,将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打造为“一专多能”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拳头力量”;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出台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训练管理规范,提升危化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巩固发展街镇综合救援队伍,强化人装结合训练,尽快形成战斗力,进一步强化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探索协议式应急力量储备方式,明确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22.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的补充、修订、完善工作,指导街镇政府、区级部门、各类企业细化应急预案各项措施,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工作细则,简化优化处置流程,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化针对性应急处置演练,推动区、街镇、企业应急救援力量联防联训联战机制,做好应急救援力量兼容工作,力争做到统一调配、统一使用,扎实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研究制定应急系统大型活动保障工作规定,强化法定节假日、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和世界智能大会等重要活动应急备勤。突出抓好应急反应机制,提高事故信息报告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切实做到事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注重总结经验教训,评估各项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各类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九)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23. 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配合市应急管理部门建设应急管理“一张图”体系和感知网络,推动重点石油天然气企业开展安全智慧站场试点建设,加快推进钢铁企业将动火、吊装、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环节纳入企业端双控信息化平台实施动态监管;城市管理部门要加推进动燃气、供热监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推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建设,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24. 对标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标准和要求,持续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和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以点带面,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适时启动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消防、钢铁、粉尘涉爆、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配合建立完善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钢铁、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25. 推广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加强对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监督检查,加大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推动企业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研发投入力度,加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目标。
26. 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打通消防车通道等工程治理行动。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7. 依托“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宣传咨询日”、“11·9消防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平台和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台、电台及微博、微信公众号、户外大屏等滚动播放预防一氧化碳、硫化氢中毒和消防、燃气、用电等安全应急知识和典型事故案例,制作播放消防、燃气等安全常识宣传片,及时发布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加强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违法案例宣传,用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培育安全意识,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28.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宣传责任,在主流媒体和本区、本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事故、典型违法案例和重大事故隐患曝光震慑力度。因地制宜地利用图书馆、文化馆、政务服务大厅、党群服务中心等受众较多场地设施,建设安全科普宣传基地,积极策划各类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9. 区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要深入推进“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加强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
四、进度安排
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议,发布西青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和配套子方案,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夯实基础阶段(2024年4月—2024年12月)。区安委办及各子方案牵头单位全面梳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和常态化督导推动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标准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各街镇、各部门要以改善当前安全生产状况、推动高水平安全为目标,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推进力度。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安全生产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和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有效遏制。
(四)固本提升阶段(2026年1月—2026年12月)。各街镇、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总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查漏补缺、形成闭环。区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实践经验,形成工作报告,按程序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区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办,定期汇总、通报各街镇、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组建督导推动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推动,强化重点任务、重大事故隐患督查督办,协同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细。各街镇、各部门和区属国有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主要负责同志要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推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跟进指导各项任务落实。
(二)细化落实措施。区级有关部门要对标市级部门子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常态化开展排查治理,精准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各自子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健全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常态化机制,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组织、宣传、工会等部门要做好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
(三)强化安全投入。区财政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街镇、各部门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考核巡查。区安委会办公室要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和考核巡查,定期总结通报、定期视频调度、重点时期暗查暗访、重要节点督促提醒、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督导推动措施,突出解决横向、纵向责任落实不下去、任务推动不力等问题,拉开考核梯次并如实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组织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各街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加强动态管理和过程管控,严格问责问效,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五)强化社会共治。宣传部门和区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典型经验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各级、各部门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承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为参保企业提供规范的事故预防服务,协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天 津市西青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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