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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师也能当医生,开诊所!本月开始实施新政...

实施《暂行办法》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暂行办法》与康复师关系

长期以来,康复专业毕业生不能考取医师执照、康复治疗师不能当医生、开诊所等问题困扰着许多康复人。有的康复师通过多年的临床工作积累,拥有着精湛的康复技术和丰富的康复经验;有的跟随老师学习多年技术、充实自身,摸索出一个个疗效显著的治疗方法;有的康复治疗效果好,在病患和群众中口碑极佳......但各种因素导致了康复师与医师资格无缘。

《暂行办法》的出台,不但给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提供了获取医师资格的权利,也帮广大拥有精湛技术和经验的康复治疗师与医师资格搭上了线,让医师资格离康复治疗师不再遥远。

康复师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条件

第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指导老师除外)推荐。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术渊源,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或者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2.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第二、 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户籍所在地或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的省(区、市)内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第三、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原则上不超过4名。

考核组织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领导,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时间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建立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专家库。考核专家具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具有师承或者医术确有专长渊源背景人员。

 

根据考生申报的医术专长,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专家库内抽取考核专家。考核专家与考生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时,应当采取回避原则。

执业注册和执业地点

中医(专长)医师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包括其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疾病的范围;中医(专长)医师原则上在其考核所在省(区、市)辖区内执业,拟跨省(区、市)执业的,需经拟执业所在地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注册;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者,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也就是说,当考核的内容是中医脊椎保健,那注册的只能是中医脊椎保健,不得超出考核范围进行注册和执业。如考核所在省是河北省,那么原则上执业范围就在河北省,如需跨省执业,就需要向执业的所在省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报批。

中医诊所彻底放开

讲到“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就不得不说中医执业医师以后如何开办中医诊所的问题。

 

根据自12月1日实施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取消中医诊所审批,实行备案制以及《中医药法》第十四条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

 

这样一来,康复治疗师通过医师资格考核获得中医医师执照后,就有资格申请开办中医诊所!

中医诊所的诊疗范围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一是规定中医诊所不得提供西医西药服务;二是并非所有的中医药服务都可以开展,对所开展的技术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得在中医诊所开展,如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注射剂、穴位注射等。

开办备案中医诊所的条件

第一,规定了诊所主要负责人的基本要求。对于经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结合国家“放管服”的改革精神,规定执业者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3年;对于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明确此类人员的条件为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第二,规定备案中医诊所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7年印发的《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第三,中医诊所的名称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

 

第四,举办中医诊所应保证消防安全,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第五,中医诊所的负责人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 结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在本月相继实施,为康复师考取医师执照、开办诊所带来了契机,对康复治疗师职业发展、未来工作都具有非凡的意义。相信随着“放管服”政策的进一步深化、落实,康复师的未来将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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