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真抓实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湖北省委认真学习、深研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听取第六轮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巡视整改,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宝贵机遇,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省委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做到抓学习贯彻、抓研究部署、抓调度推进、抓过程管理,指出中央第二巡视组到湖北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湖北的关心和重视,是对湖北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是对湖北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治鞭策,省委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不折不扣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抓整改,实事求是抓整改,严禁层层推卸责任,严禁把责任推向基层、用下级整改代替本级整改,切实把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改到位。省委常委同志自觉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分工主动认领巡视整改问题,自觉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抓好整改,用整改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2.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巡视整改措施。省委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9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清单,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分阶段调度推进整改,及时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审定整改工作报告。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落实到各牵头责任单位,坚持每半月对整改工作开展一次调度,掌握整改进展,分析整改成效,研究解决问题;开展3轮督查督办,督促各项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如期推进。省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3.强化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统筹抓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湖北省委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巡视武汉市反馈意见等的整改,并将2016年中央巡视、审计整改未清仓见底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需要持续推进整改问题,省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检视问题,与本轮巡视反馈的问题一体整改、统筹推进,做到问题全纳入、整改全覆盖、落实不打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防止虚假整改、数字整改、表面整改,确保巡视整改质量。坚持举一反三、抓源治本,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更加注重从主观上找原因、从思想上挖根源、从政绩观上看问题,抓好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坚持将巡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纳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及督办落实方案,把巡视整改与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市县乡换届工作、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湖北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全面提升。
二、以“事事有回音、件件抓落实”为目标,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1.关于结合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湖北省委坚持不懈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做好全省各项工作的“纲”和“魂”。组织开展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全省地厅级以上干部专题研讨班、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专题培训、县(市、区)委书记专题研讨班及县(市、区)长专题研讨班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立足湖北自身发展看湖北、立足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看湖北、立足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看湖北,着力增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和专业水平,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要求体现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去。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核心内容,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9次党史专题学习,带动引领17个市州和103个县(市、区)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学习145次、1088次。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领办“十大惠民、四项关爱”实事项目,高位推进项目实施。截至目前,16位省领导共开展专题调研27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18场,推动14个项目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
2.关于一段时期内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找准湖北定位、指导推动工作有差距、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四个切实”的殷殷嘱托,锚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目标定位,先后召开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谋定后动,谋定快动,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省委书记带头多次到市县、企业、社区开展调查研究,先后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市州党委书记、基层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不同领域代表意见建议,广泛汇集民意民智,研究谋划“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抓纲带目,系统推进。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加快推动“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成势见效,召开全省区域发展布局暨县域经济工作推进会,持续滚动推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一体化,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抬高全域发展的底板。大力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首个工作日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推动“优化营商环境30条”“十必须十不准”等政策措施落地实施;9月7日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更大力度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强力推进“清减降”专项行动,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坚持同题共答、同频共振,更好服务和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2021年3月组织党政代表团赴江西、湖南学习考察,签订《完善鄂湘赣三省省际协商合作工作机制备忘录》;9月在武汉召开长江中游三省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通过《深化协同发展加快绿色崛起——长江中游三省战略合作总体构想》,签署6个合作文件,设立“推进长江中游三省协同发展联合办公室”,进一步激活、完善、赋能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推动鄂湘赣三省合作不断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3.关于共抓长江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抓落实不够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让美丽湖北、绿色崛起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着力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系统谋划、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守护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专题研究长江大保护和禁捕退捕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下沉一线推动落实。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格管控“三无”船舶、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地建档立卡渔船已全部上岸,船网证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建档立卡渔民过渡期生活补助资金按年度发放,全省配备巡护员1376人、配套退捕渔民补助资金35.32亿元,并与湖南、江西、重庆、安徽在武汉签署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实现执法全覆盖、监管无死角。继续做好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建立省市县“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政企协同、齐抓共管”机制,“一企一策”指导企业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省财政每年统筹2亿元三年共6亿元专项补助资金激励“关改搬转”。截至2021年6月30日,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已全部完成,并向社会公告。坚持系统治理,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长江湖北段排污口清查,排查流域总面积1.12万平方公里,热红外岸线总长度4808公里;长江岸滩岸线生态复绿面积856万平方米,长江两岸完成造林绿化72.1万亩,累计完成退垸还湖140平方公里。
4.关于坚守社区公益医疗定位不够问题。深入答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湖北的“必答题”,召开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动建立“1+1+11”政策体系,按照“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的要求,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着力打造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湖北样板”。深化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的经验认识,及时总结运用疫情防控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完善落实立体型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关于推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补短板若干措施》,17个市(州)均已制定本地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职责的政策措施或整改方案,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布局纳入“十四五”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强化公益性职责相关情况纳入“健康湖北”考核内容,把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城市医疗集团、医联体。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给予补助,将高血压、2型糖尿病规范管理纳入我省实施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
5.关于科技创新抓而不实问题。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坚持把抓科技创新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要求,把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2021年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召开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完善推进科技强省建设“1+4”政策支持体系,构建科技强省“四梁八柱”。编制《湖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高标准建设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区域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打造光电子信息、大健康、人工智能三条产业带,布局建设一批大科学装置,推动7个湖北实验室实体化运行,3.5亿元运行经费拨付到位,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等71个重大创新项目加速推进,全力争创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2021年全省科技支出预计安排298亿元,1—8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财政科技支出同比增长34.2%,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个百分点。实施科研项目“揭榜挂帅”,两年共受理项目需求713项。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十百千万”行动,加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度。202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万家,同比增长31.8%。2021年1—9月,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超过7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1200家,较2020年全年的7439家增长50.5%。
6.关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不够有力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全会,提出着力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2021年4月召开全省区域发展布局暨县域经济工作推进会,出台《关于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的实施意见》及一系列配套文件,深入推进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充分发挥武汉“一主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同城化发展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城市圈规划同编、交通同网、科技同兴、产业同链、民生同保,把“1+8”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做实。支持武汉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印发《关于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组织13个工作专班,将工作任务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挂图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加快推进“襄十随神”“宜荆荆恩”两翼城市群建设,大力推动空间联合、交通联结、市场联动、产业联接。加快“襄十随神”城市群集聚协同发展,打造以产业转型升级和先进制造业为重点的高质量发展经济带;加快“宜荆荆恩”城市群绿色联动发展,打造以绿色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特色的高质量发展经济带。推动落实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2021年统筹省预算内资金4000万元用于安排襄阳市“一江三河”、荆门市竹皮河等一批项目建设,有力促进汉江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新建沪渝蓉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开工,鄂州花湖机场年底建成校飞,郑万高铁襄阳以南段加快实施,襄荆高铁襄阳东站引入工程、新集水电站已开工,雅口枢纽一期工程基本完工。推动鄂豫陕省际合作,积极筹备汉江生态经济带鄂豫陕省际联席会议,协商建立省际合作机制。推动落实大别山革命老区发展规划,分解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1100万元,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资金3520万元,安排2021年省预算内投资9500万元,重点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
7.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差距问题。省委书记多次深入调研县域经济发展,省委常委会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实施县域经济百强进位、百强冲刺、百强储备“三百”战略,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县域GDP达到3.5万亿元,其中过500亿元的县(市、区)25个,过1000亿元的县(市、区)5个。出台关于深化扩权赋能强县改革增强县域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按照促进发展、依法放权、权责一致、便民利企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通过举办全省县(市、区)委书记及县(市、区)长专题研讨班,召开全省县(市、区)委书记视频座谈会、全省区域发展布局暨县域经济工作推进会,选派首批62名干部到沪浙跟班学习、挂职锻炼,提升抓好县域经济发展的工作能力。优化完善县域经济考核机制,通报表扬全省县域经济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进位显著单位,营造大抓发展、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出台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8名省领导领衔担任产业链链长,重点建设优质稻米、生猪等10条农业产业链;谋划乡村产业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及相关支持政策,指导8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单位和45个省级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培育38个农业产业强镇,打造乡村产业发展平台。
8.关于省属国资国企改革推进较慢问题。省委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论述,审议通过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召开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专题会议,制定湖北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建立完善省属国资国企改革政策体系。着力推进省属国企分层分类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做强做优做大省属国资国企。引导省出资企业聚焦主业,严控非主业投资比例,清理规范房地产、金融业务。制定省出资企业2021年度资产负债约束任务分解目标,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管理,加强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强化债务风险动态监测与识别预警。
9.关于推动长江中游沿线港口资源整合问题。省委召开专题会、座谈会研究加快推动港口资源整合,省委书记多次实地调研指导港口建设发展和港口资源整合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湖北省港口资源整合工作方案,坚持“规划引领、功能定位、市场运作、资本纽带”的原则,按照“资产整合+业务重组”的方式,将省属国企及长江、汉江沿线市(州)的国有港口资产整合进入省港口集团,加快发展江海联运、水水直达、沿江捎带现代物流业,把武汉打造成为长江中游航运中心、中部地区枢纽港口。截至目前,全省纳入划转协议的国有港口资产已按计划全面完成划转移交,全省沿江港口整合已按期完成,省港口集团已实现集团化统一运营。
10.关于湖泊水质保护治理还有差距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河湖长制,深入开展湖泊水质保护治理,将洪湖、梁子湖、斧头湖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纳入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编制“十四五”减排工作方案,明确重点领域减排路径,推进重点湖泊流域污染控源总量减排,进一步控制辖区内污染排放,研究开展总磷总量控制。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荆州市中心城区城南、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有序推进,新建、改造排水管网86.51公里;四湖总干渠沿线沙市区、潜江市、江陵县、监利市、洪湖市等5个县(市、区)共74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总体运行正常。加大重点湖泊流域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重点湖泊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开展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工作。加大重点湖泊保护资金支持力度,2021年争取中央资金2.37亿元,支持重点综合治理项目。支持武汉市武湖、钟祥市南湖和汉川市汈汊湖3个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省级试点项目建设,安排650万元支持洪湖生态治理退垸(田、渔)还湖项目建设,安排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2300万元,落实洪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7044万元。1—8月,梁子湖武汉水域水质Ⅱ类,斧头湖武汉、咸宁水域和梁子湖鄂州水域水质Ⅲ类,洪湖除总磷外其余指标达到Ⅲ类。
11.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够问题。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继续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构建责任明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保持5年过渡期主要帮扶政策总体平稳,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点放在农民增收上,把重点放在产业发展上,把着力点放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上。召开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农业产业化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机制,将贫困村集体经济纳入乡村振兴考核重要内容,着力帮扶37个乡村振兴重点县。制定“千企帮千村”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方案,目前已有824家企业与847个村结对帮扶。建立“省统筹、市(州)负责、县(市、区)实施、分级奖补”的工作机制,逐村建立台账,制定化债实施方案,落实化解责任。
1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省委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今年以来,省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切实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加强调研督导,与分管领域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传导压力,督促紧扣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清廉湖北建设取得实效、形成长效。对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责成其领导班子向省委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班子建设需要,对其主要领导和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认真开展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参与议事协调机构、市县乡纪委书记兼职问题专项清理,建立健全报备制度。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县级纪检监察机构(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行政空编率明显下降。
13.关于一些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召开全省警示教育暨清廉湖北建设工作推进会,推动加强清廉湖北建设,强调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制作2021年度警示教育片和警示录,进一步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作用,280批次1.1万人接受警示教育。二是分两批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动“全员受教育、全面受教育、深刻受教育”。扎实推进市县政法单位教育整顿,省级指导组下沉驻点指导,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延安整风”专题讲座989场次,组织政治轮训2628次;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推进省级政法机关及所属单位教育整顿,印发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组织观看警示纪录片,以案促查、以案促改,强化英模教育,发掘一批先进英模典型,纵深推进查纠整改,聚焦顽瘴痼疾整治重点,“查、清、整、建”一体推进,查处了一批害群之马,制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及工作机制,建立了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制度。三是将清廉国企建设情况纳入省属企业党建考核,压实国有企业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对省出资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核、实地监督检查和后评价,对省出资企业的房地产业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督促其规范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大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力度,1—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问题465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63人。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对乡村振兴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比对监督,先后在丹江口市、谷城县和襄阳市、十堰市开展两轮试点,共追缴违规资金四百多万元。
14.关于整治“四风”不够到位问题。制定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实施方案,针对17类形式主义情形提出整治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将解决形式主义问题等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及督办落实方案,纳入省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加强督查督办。对观摩拉练活动作出具体规定,防止片面追求数量、规模,防止形式主义。襄阳市已修订完善工作方案,严格审核拉练项目,严禁包装老项目和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荆州市减少参加拉练活动的市领导人数和市直部门个数,压缩拉练行程,缩小观摩范围;将拉练活动与工业、招商等项目建设类会议合办,严格控制优秀项目评选数量。天门市进一步规范现场观摩、现场推进会等活动事项,按照“非必要不开展”原则,科学控制项目总量、活动频次和参与人数。
1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省委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021年武汉市“两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压缩会场布置经费,循环利用往年会场部分设施、材料,费用同比下降15%;压缩会议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数量,有力提升会议效能。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实施《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武汉市政协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武汉市政协机关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从制度层面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并长期严格执行。
16.关于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进一步修订省委常委会议事与决策规则,对重大事项按规定按程序提请研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重大事项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提交讨论决策前进行前置审核。从2021年起,凡涉及《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2018—2022年行动计划》有关的重大改革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报省委深改委或省委常委会审议。严格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7.关于有时选人用人把关不够严格问题。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开展省管领导班子和优秀年轻干部专题调研工作,把好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注重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精准选配具有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干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规定,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事先报告制度,建立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请示报告制度提示提醒机制,组织开展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工作。以潘启胜案件为镜鉴,开展警示教育。健全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工作机制,制定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查核结果认定处理实施办法。扎实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制定印发全省市县、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政策文件,对各级党政正职重点选拔、重点配备作出明确规定,着力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18.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省委出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组织2020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考核前深入开展调研,形成问题清单,一对一反馈给各市(州)党委书记;对各级书记述职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市(州)党委书记述职报告由省委书记审核,省委组织部对县、乡党委书记述职报告进行随机抽查、审核。将述职评议结果纳入年度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约谈提醒,限期整改。
19.关于基层党建基础较为薄弱问题。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抓实各领域基层党建。对各地社区“大党委”组建和作用发挥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实现应建尽建3460个,完善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内各类党组织常态化开展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成立物业行业党委,实现市县两级物业行业党委全覆盖。研究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有关文件,对143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逐村开展排查整顿“回头看”,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加强调度和跟踪问效,均已见底清零、整顿转化到位。对35所未按期换届省属高校坚持“一校一方案”,逐校建立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确保年底前换届完成。设立党委教育工委,推动实现高校党组织换届正常化。着眼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严格发展党员纪律,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省本级和各地全覆盖组织举办发展党员示范培训班,切实加强发展党员业务指导和纪律教育。
20.关于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有的整改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省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做到“四个融入”,将2016年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2016年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省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和本轮巡视反馈的问题一起研究、一体整改。二是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严格落实管人、管证、管审批系列制度规定,推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审计署2020年指出我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方面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印发《关于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建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跟踪评估长效机制,强化社保政策指导督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三、着眼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中央要求,还有不少需要改进提升的地方。省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持续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推进“当下改”与“长久立”,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做好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制度执行等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1.切实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抗疫这一生动教材上好全民“大思政课”,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2.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湖北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全力答好“必答题”。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紧紧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目标定位,加快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坚定不移建设科技强省,着力构建“51020”现代产业集群(5个万亿级支柱产业、10个五千亿级优势产业、20个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