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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明确要求就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出总体思路和系统方案,为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17年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确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及改革举措,厘清了为什么改、怎么改、通过什么途径、达到什么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改革方案》强调,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好地发挥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

《改革方案》围绕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25条改革举措,涉及产业工人思想引领、技能提升、作用发挥、支撑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确保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地见效,《改革方案》就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构建合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格局,有力有序推进改革,做好改革宣传工作和加强对改革实施的督促检查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专门进行谋划和部署,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包括产业工人在内的工人阶级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释放了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强烈信号,对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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