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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校发〔2023〕 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1.东北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研究所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担任成员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及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各专业复试命题小组

每个专业复试命题小组应至少由2人以上组成,小组成员由学院在符合条件的老师中随机抽取,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3.各专业复试小组

按专业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小组成员由我院在符合条件的老师中随机抽取,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

4.复试资格审查及考务小组

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研究生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复试成绩录入及人工复核。

5.复试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委员为成员的监督检查小组,对我院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23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包含推免生)。

3.尊重考生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专业(领域)安排复试。

4.按照招生计划人数的120%的比例(向上取整)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四、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复试方式,实行差额复试。

五、复试时间安排

1.考生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11:30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东荣大厦A411

考生须现场提交材料如下:

(1)已签字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2.专业课笔试

    时间:2023年3月27日13:30-15:30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东荣大厦B215

    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笔试。

    世界经济专业复试科目:世界经济

    区域经济学专业复试科目:区域经济学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复试科目: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国际政治专业复试科目:国际政治

    人口学专业复试科目:人口社会学

    世界史专业复试科目:日本史或俄国史

3.面试

时间:2023年3月28日-29日,具体时间等候通知。

地点:

世界经济:东荣大厦A408(等候地点东荣大厦A412)

区域经济学:东荣大厦A404(等候地点东荣大厦A412)

国际政治:东荣大厦A414(等候地点东荣大厦A412)

人口学:匡亚明楼203(等候地点匡亚明楼201)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匡亚明楼203(等候地点匡亚明楼201)

世界史:匡亚明楼636(等候地点匡亚明楼637)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小组成员须独立打分;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期间严禁做任何与复试考试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复试工作须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复试工作。

六、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主要考査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养。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涵盖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相关内容的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七、关于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包括笔试100分,面试2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复试成绩笔试低于60分,面试单个环节没有达到满分的60%或总分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3.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择优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关于调剂

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原则上在校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具体调剂专业、计划及相关要求在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公布。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的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申请。

6.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申请。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进入学校复试分数线的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得申请调出该专项计划;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生源充足情况下,不接收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调入。

9.参加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九、关于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3.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4.符合加分政策达到学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5.被录取的支教生须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完成支教工作后,随下一年度录取新生一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被录取的“2+3”专职辅导员须保留入学资格两年,随入学年度新生一并办理报到手续。

十、信息公开及咨询申诉

1.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东北亚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为三天。对于少民计划、士兵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及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备注中注明。

2.东北亚学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431)85166390;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431)85166371。

3.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申诉电话为(0431)85166379;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5166371。

十一、本实施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东北亚学院负责解释。如遇突发情况,导致复试工作变动,我院将第一时间在学院官网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学院官网,并以最新发布通知为准。

东北亚学院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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