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试点院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工作部署,2015年6月3日,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在北京师范大学组织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和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专家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进行了专题研究。根据会议讨论结果,有关专家反复修改,形成《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附件一)、《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附件二),并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网络评议表决通过。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办公室学位办(2015)28号“关于公布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确认结果的通知”,下发全日制、非全日制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望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一: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
附件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5年7月28日
附件一: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相关企业生产活动和行业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职业技术教育实践能力,胜任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4.熟悉职业技术教育课程改革,掌握职业技术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能较为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
二.招生对象
各专业方向均应招收考生前置学历所学专业与本专业方向一致或密切相关、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12学分)
1.外语(2学分)
2.政治理论(2学分,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3.教育学原理(2学分)
4.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
5.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
6.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0学分)
1.专业课程开发与教材分析(2学分)
2.专业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3学分)
3.职业技术教育测量与评价(2学分)
4.专业领域发展前沿专题(3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6学分)
培养院校所开设的专业选修课应分为“信息技术应用”模块、“班主任与班级管理”模块、“职业教育政策”模块、“行业技术技能”模块和培养院校自设模块,每个模块开设若干门选修课程,每门课程1-2学分。在每个模块中,学生需至少选修一门课程。
(四)实践教学(8学分)
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践和企业实践。实践教学可采取教育实习、教育见习、企业实践、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行业企业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学生应以“职业学校课程开发、专业建设、教学设计的实践与应用”和“企业生产过程与岗位能力专题调研”为主题,提交2份研究报告,每份报告均不少于4千字。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其中到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业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分别不少于三个月(尽可能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
五.教学方式
培养院校应建立由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相结合的“双师型”导师组,校外指导教师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行业企业人员。应在中等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建立稳定的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校内和校外实训实习基地。课程教学应贯彻产教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工学结合的原则,以提高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研能力为重点,注重培养将新技术新设备等生产资源和企业文化转化为课程与教学资源的能力。
教学可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项目教学、行动学习、模拟教学和实践考察等相结合的多元化学习方式,注重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院校应与中等职业学校和相关行业企业合作成立实践教学指导组,精心组织和实施教育实践和企业实践活动。
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定期考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提供丰富和能便捷利用的学习资源。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职业技术教育实践,来源于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材编写、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论文须符合学术规范,字数不少于1.5万字。
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各有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其他
非师范类专业考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考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本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各培养院校应参照本培养方案制定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各专业方向培养方案。
附件二: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相关企业生产活动和行业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职业技术教育实践能力,胜任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4.熟悉职业技术教育课程改革,掌握职业技术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能较为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
二.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专业教师。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取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兼修等多种方式。脱产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半脱产和在职兼读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12学分)
1.外语(2学分)
2.政治理论(2学分,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3.教育学原理(2学分)
4.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
5.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
6.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2学分)
培养院校应开设不少于6门专业必修课程,课程应以培养教育教学能力为目的,强调应用性和实践性,以专业课程开发与专业教学方法为核心,兼顾教育类课程、专业类课程与职业类课程。应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教育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培养院校可参考以下课程设置专业必修课:
1.专业课程开发与教材分析
2.专业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3.职业技术教育测量与评价
4.专业领域发展前沿专题
5.信息技术与教学应用
6.职业教育政策分析
7.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教育
8.专业实习实训的设计与规划
(三)专业选修课(6学分)
培养院校所开设的专业选修课应分为“信息技术应用”模块、“班主任与班级管理”模块、“职业教育政策”模块、“行业技术技能”模块和培养院校自设模块,每个模块开设若干门选修课程,每门课程1-2学分。在每个模块中,学生需至少选修一门课程。课程设置应满足个性化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和造就“双师型”教师的要求,提高可选择性,使学生拓宽和加深专业和职业的知识基础和技术前沿,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教育实践反思能力。
(四)实践教学(4学分)
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践和企业实践。实践教学可以采取开展教学设计研究、实训实习研究、教育调查、微格教学、企业实践、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研究、教育案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研究等形式。学生应以“职业学校课程开发、专业建设、教学设计的实践与应用”和“企业生产过程与岗位能力专题调研”为主题,提交2份研究报告,每份报告均不少于4千字。结合课题研究到企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五.教学方式
培养院校应建立由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相结合的“双师型”导师组,校外指导教师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行业企业人员。应在中等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建立稳定的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校内和校外实训实习基地。课程教学应贯彻产教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工学结合的原则,以提高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研能力为重点,注重培养将新技术新设备等生产资源和企业文化转化为课程与教学资源的能力。
教学可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项目教学、行动学习、模拟教学和实践考察等相结合的多元化学习方式,注重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院校应与中等职业学校和相关行业企业合作成立实践教学指导组,精心组织和实施教育实践和企业实践活动。
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定期考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提供丰富和能便捷利用的学习资源。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职业技术教育实践,来源于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材编写、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论文须符合学术规范,字数不少于1.5万字。
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各有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其他
各培养院校应参照本培养方案制定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各专业类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