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哪些士兵退役后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而是采取自主就业的方式安置?
答:不符合安排工作、退休、供养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后均采取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的方式安置,主要是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
42.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一次性退役金、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待遇。同时,在考学、考公务员、就业应聘、参加社会保险和个体经营时的贷款、纳税等方面,对退役士兵实行优待优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如可以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切切实实地扶持退役士兵进行自主就业。
43. 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能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44.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免费参加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吗?
答:可以。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规定,退出现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选择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45. 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政府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坚持以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本着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以省或市(地)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力求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大多数退役士兵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46. 免费教育培训为多长时间?
答:免费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体期限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47. 政府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有哪些类型?
答:有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
48.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可以免哪些费用?
答:可以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费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标准、教育培训时间及成本等因素确定。
49.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自己选择免费教育培训机构吗?
答:可以。但应在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校和机构中选择。
50. 参加免费教育职业和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期间由谁负责管理?
答:原则上与教育培训机构内的其他学员混合编班,按照教育培训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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