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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公示

各位考生:

黑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结束,现根据有关要求,对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请相关人员查询。

根据要求,本次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录取院系、录取专业(方向)、学习方式、研究生学号、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意见、录取类别(全日制定向生不调取个人档案,不参加奖学金评定,不享受助学金,毕业不参加统一就业派遣;非全日制研究生均为定向录取,不调取个人档案,不参加奖学金评定,不享受助学金,毕业不参加统一就业派遣)。

拟录取考生将于5月中旬由教育部组织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通过后,预计将于6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公示自4月27日至5月13日。如有疑问,可致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51-86608729)。

一、调档要求

全日制非定向拟录取考生请于5月10日-6月10日将档案调至我校(调档函见附件2,应届毕业考生可根据本科院校的离校统一安排适当延期调档,请考生在档案封皮处标记研究生学号),全日制定向拟录取考生请于5月10日-6月10日将定向协议(定向协议见附件3)寄送至我校(地址同调档函地址)。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无需转档,无需签订定向协议。

二、思政考核表及诚信复试承诺书的提交

所有拟录取尚未上交思政考核表和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考生,需在6月10日前向我校邮寄《黑龙江大学招收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见附件4)及本人手写签字的《黑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地址同调档函地址)。

三、录取类别更改

如有考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请5月5日前填写《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录取类别调整申请表》(附件5)并发送至1138466030@qq.com,逾期不再接受修改申请。

黑龙江大学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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