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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前 言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的重大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报经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同意,我省作为全国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7个省区之一,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此前,我省已就启动改革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承载着广大考生的美好期盼,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为帮助大家全面学习、系统了解和准确把握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程序规则等,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和长期从事普通高考工作的有关同志,对《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所涉及的有关问题,以问答的形式制作了政策解读,供广大考生、家长和教师参阅。 

二、总体情况

(一)国家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恢复全国统一高考40多年来,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及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高考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基本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基本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才选拔道路。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也存在着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有简单的“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现象。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和推动的重大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高考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

(二)国家高考综合改革的总体定位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改革的总体定位是完善管理制度、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为基本出发点,按照国家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构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学高效的考试招生制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改革着力把握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和素质教育导向,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减轻学生过重学习负担,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为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二是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宏观管理,完善制度措施,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三是促进科学选才。科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与个性特长,增加学生的选择权,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四是加强统筹谋划。系统设计关联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实施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的综合改革,做好各项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分步渐进实施。

(三)我省《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确定上海、浙江为首批改革试点省市,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拉开帷幕。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启动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8年,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第三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等7省区将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把高考综合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教育厅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学习研究国家文件精神,认真梳理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脉络。在学习借鉴前期改革省份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省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科学谋划、系统设计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深入全省各市(州)、县(区)教育局、高中学校进行调研,召开了近50次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深入听取教育系统及社会各界、学生和家长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调研座谈对象超过2000人。针对方案研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门征求教育部的意见,请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为方案研制提供支撑。经过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制定完成了《实施方案》,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等程序,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报教育部请示中央改革办审核备案,由省政府印发执行。

(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开始实施时间?

根据教育部总体安排和部署,我省作为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7省区之一,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

(五)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按照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系统推进教育考试评价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科学选才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新时代吉林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六)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任务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设合格考和选择考。合格考成绩用于高中毕业,选择考成绩用于高校招生录取。二是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三是深化普通高校招生改革,考试采用“3+1+2”模式。四是完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自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实行基于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什么?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主要衡量普通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二)完善和强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自主选择,体现学生的兴趣特长。三是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高中落实课程方案,加强课程实施,提高办学质量。四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才。高校可以结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通过合理设置招生录取科目要求,提高选拔人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如何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2021年,我省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始终坚持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保证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威性。本次改革进一步提升考试的公平性、规范性、安全性和科学性。一是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必修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二是继续坚持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评卷,完善考试管理办法,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准确、评价更加科学。三是合理安排考试时间,为高中学校和学生自主选择学习课程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

(四)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的区别是什么?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性考试是标准参照考试,目的是检查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可以称为“强化基础”;选择性考试是常模参照考试,目的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科特长,可以称为“突出个性”。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共计14门。选择性考试是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中必选1门、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选2门,共计3门。

三是考试范围不同。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四是成绩呈现不同。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选择考成绩高考当年有效。

五是考试时间和考试机会不同。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参加合格性考试。其中,历史、地理、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学(含实验操作)4门科目在高一下学期末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 、思想政治、物理(含实验操作)、信息技术、通用技术7门科目在高二上学期末考试。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3门科目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计划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补考。在校补考仍不合格者,可在离校后继续申请补考。选择性考试从2024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限报考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

(五)合格性考试包括哪些科目?

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共14门科目。

(六)合格性考试的内容范围和考试方式是什么?

合格性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10门科目采用书面闭卷笔试;信息技术科目实行上机考试;物理、化学和生物学3门科目另设实验操作测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门科目实行学科技能或素养测试。

(七)合格性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的合格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编排考场、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报告成绩。信息技术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报告成绩。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八)合格性考试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

合格性考试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同时也是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选择性考试包括哪些科目?内容范围是什么?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范围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范围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十)选择性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选择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编排考场、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选择性考试从2024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限报考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

(十一)选择性考试科目的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原始分满分均为10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的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按照等比例转换办法,以等级转换分呈现,并计入考生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高考当年有效。

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

(一)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有什么变化?

从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两依据、一参考”高考录取模式。依据全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二)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有哪些?

自2024年起,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教育部统一命题。

(三)高校招生录取时考生总成绩是如何组成?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750分。其中,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历史、物理2选1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 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按照“等比例转换办法”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四)为什么考生选考科目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2门? 

一是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将这两个科目作为首选科目,有利于考生为进入大学开展专业学习奠定扎实基础,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

二是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我省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首选科目之一,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三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从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理论上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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