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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民族自治地区用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达到三级乙等以上标准。

(五)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教育教学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六)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二、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5月27日至5月31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附件1),申请人网上申报应与本人“国考”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专业相一致,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现场审核确认点“西北师范大学”。工作单位一律填“无”。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2、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3、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实事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4、在申请范围之内但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学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申报。

(二)学生参加体检(5月15日至5月30日)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统一携带《兰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3,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参加体检(附件4)。

2、参加体检人员要求空腹,体检前注意休息,调整饮食结构,禁止饮酒。

3、照片一律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4、学生体检完后,将体检表统一交回所在学院,由校医院统一通知学院领取化验单。学生的化验单由学院负责统一粘贴在体检表上,严禁学生涂改化验检查结果,一旦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

5、学院须于5月15日至5月31日将粘贴核查完毕的体检表及时统一报送校医院加注体检结论。

(三)个人材料递交阶段(5月27日至6月4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学院提出申请(未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学生本次不能申请)。

(四)学院核查材料(5月27日至6月4日)

1、由学院工作人员认真核查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具体有:

(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核查学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是否A4纸正反面打印、体检表上是否粘贴1寸彩色白底同底版证件照和化验单、是否有各科室主检医师的签字和校医院的公章。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要真实齐全。

(2)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需在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学号),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须现场出示;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出示。)

①学历证书原件。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2、填报《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登记表》并排序

学院分别按照认定机构(兰州市教育局、兰州市安宁教育局)分别汇总成两个EXCEL文件,即《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登记表》(兰州市教育局)、《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登记表》(兰州市安宁教育局)。

表格内申请学生须按申请证书种类、任教学科、专业、班级、学号排序,登记表信息须准确无误,原件随申请材料上交,复印件学院留存,电子版(以**学院教师资格认定登记表命名文件)通过OA报送教务处教务行政科许琼英处。

(五)学院报送材料(6月5日至6月6日)

1、各学院应在指定时间段(附件5)将按要求顺序整理排列的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其他补充材料、《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登记表》)报送至行政二号楼107室,逾期不予受理。

2、体检不合格、提供补充材料等情况须在《西北师范大学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登记表》的“备注”栏中详细写明。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同底版证件照暂不报送,等资格审查认定结束后另行通知报送粘贴,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体检表不报送。

(六)教师资格审查认定及教师资格证颁发(6月中下旬)

兰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情况进行审核,对其提交的认定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后,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于未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者,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无效,等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取得毕业证书后自行到当地教育局申请认定)。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研究,认真筹备,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本年度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二)各学院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及时通知申请人登记报名、体检、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及认定的时间,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媒体、网络等方式,全面告知申请人有关“网上申报”的要求、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指导好申请人网上申报,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教师资格认定是一项关系我校毕业生到教育系统顺利就业的重要工作,请各学院加强组织领导,向符合认定条件并需申请教师资格的学生进行广泛宣传和政策宣讲工作,讲清认定程序和工作进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做好各项组织管理工作,确保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指南.pdf

附件2  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登记表 学院填写并排序.xls

附件3  兰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A4双面打印   A4双面打印  A4双面打印   体检携带.docx

附件4 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pdf

附件5 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报送材料时间.pdf

附件6 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工作流程.pdf

                                           

                                    教务处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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