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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江大学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对象为承担学校教学任务且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学人员,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非教师专技人员不在申请之列)。

其中附属医院临床教学申请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在医院与学校有人事隶属关系,或者其附属医院资格经市(州)人民政府或省有关部门批准,并报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2.申请人系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在编在岗人员,并具备卫生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近两年来承担有临床教学任务,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

二、报名网站

教师资格申请报名网站为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网上报名时间

4月28日—5月5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

四、网上报名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网报时间段内登陆报名。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点为长江大学,认定机构为湖北省教育厅。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填写为“长江大学”,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其名称;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一)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

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二)报名

在我省高校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并须认真阅读现场确认机构的注意事项。

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4月28日-5月10日(有效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人事处师资科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系统报名之后生成);

(2)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专任教师还需提供校本培训合格证;

(3)体检表1份(附件1)(统一每周一和周四两天到长江大学东校区医院体检,体检结果要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因怀孕不能体检的项目须由体检医生签字并提供最近的产检报告;2022年4月以后新引进教师已在东校区医院进行入职体检的不须提供,在其他医院进行入职体检的仍需提供;学校组织的在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或者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的年度体检报告单不可作为依据);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附件2)(由学院组织测评、签字并盖章。其中参加了校本培训的专任教师,不用单独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辅导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学工处组织测评、签字并盖章);

(5)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同时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6)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从事汉语教学的教师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

(7)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上的学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8)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盖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荆州校区教师提供附件3,武汉校区教师以武汉派出所要求为准)。

(9)近期登记照(1寸)1张(与报名系统里上传的彩色白底照片一致)。

所需材料请按照上述顺序排好。

五、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

对遗失、损毁的证书需要补发、换发的,请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二份(附件4,贴上2寸照片);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个人到档案馆查询);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4.近期登记照(1寸)1张。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同时提交损毁证书,以便归档备案。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8060562

 

人事处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

3.《长江大学在职教职工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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