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根据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指导意见》(晋劳社厅发〔2007〕80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办发电〔2020〕7号)文件精神及相关就业政策,经研究,拟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安置原则及名额
1. 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安置。
2. 安置名额:本次名额为400名。
二、安置对象及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2. 高平市户籍;
3.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离校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高校毕业生(2019—2022年毕业生);
4. 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服务家乡建设,服从工作安排;
5.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已参加过或在岗的我市人才储备岗位和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报考。
三、安置办法
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有身体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亲目前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及我市认定救助对象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等高校毕业生,采取体检考察的办法优先安置,其中脱贫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不受毕业年度限制优先安置。剩余名额安置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和经村(居)委会、乡镇就业服务站等认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如报名人数多于安置名额,采取笔试考试、体检、考察的办法择优确定安置人选。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等额确定拟安置人选。
四、安置程序
1. 报名:本次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高平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符合优先安置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经审查后现场填写《高平市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月20日
报名地点: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路184号)
咨询电话:0356—2238911 0356—3232933
2. 准考证领取及考试:参加考试的报名人员务必于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到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严格按照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等相关安排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3. 体检与考察:由人社部门组织对拟安置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体检。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 公示:合格人员将在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平人才信息网、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
5. 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本人及人社部门各持一份。合同期满后自行解聘,进入市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
五、待遇及管理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聘期为3年,工资待遇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用人单位日常管理、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管理。
此次安置公益性岗位的相关信息在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平人才信息网、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注意:报名前请先到高平市零工市场(育红街与建设路交叉口)办理《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须携带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红底),电话:0356—2359815。
附件:高平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表.docx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