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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完善分类选拔机制,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管理,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及时发布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四)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处置,加强舆情应对,加强录取数据审核报送,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专业复试小组

各专业复试小组全面负责本专业复试工作。

三、专业招生指标及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院名称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现统考指标(不含推免生)

拟复试上线人数

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专业学位

085901

土木工程

100

39

278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专业学位

086100

交通运输

49

55

274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1400

土木工程

61

26

285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复试满分300分)

我院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第一阶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第二阶段对调剂考生复试,第二阶段复试事宜后续详见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官网。

(一)复试科目

1.专业复试,满分 100 分,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2.综合面试,满分120 分。

3.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80 分,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二)复试主要内容

1.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写能力和阅读文献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五、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二)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择优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考生复试总成绩高于复试满分60%者即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须和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保持一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3.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4.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硕士生新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以同等学力身份录取者除外)。

7.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

8.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

六、复试纪律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第一阶段复试日程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3月25日-28日

3月28日12:00截止

 网上报到

请登录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ehall.szu.edu.cn/yz/cscjcx,登录账号:考生身份证号+姓名),按照《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网址:https://yz.szu.edu.cn/info/1041/12797.htm)要求上传材料。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陆复试系统进行网上报到: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复试。

       3月29日

      9:00-12:00

 现场报到

致工楼B401

1、文明排队,现场报到。

2、核验材料,提交体检报告。应届生:核验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原件、成绩单原件、现场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往届生:核验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现场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体检要求以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为准,网址:https://yz.szu.edu.cn/info/1041/12799.htm(体检报告可在4月4日前邮寄到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致工楼A303办公室。)

3、抽取复试顺序。

      3月30日

     9:00-12:00

     13:00-

    复试

理工楼L2,

具体教室现场报到日通知。

1、请考生带齐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纸质版)于开考前30分钟到候考室候考,开考后15分钟禁止考生入场;2、根据联络员引导进入复试考场;面试流程为:核对身份证、准考证——抽题——自我介绍(中英文)——英语题——专业题——综合面试(具体可根据复试小组进行微调整)——面试结束;

3、面试结束后进入休息室等待,所有考生复试结束方可离场。

八、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732826

邮箱:2286917563@qq.com

地址:深圳大学沧海校区致工楼A303

我院将通过邮箱(2286917563@qq.com)发送一封《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至考生个人邮箱(考生在研招系统中使用的邮箱),邮件重要,请考生查收。如考生邮箱地址变更或未收到邮件,请于3月26日之前发送邮件至研究生办公室邮箱修改。

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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