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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2021年研究生自主招生简章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2021年研究生自主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0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结合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自主招生简章。

第一条   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原则上需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一、持有境外大学研究生专业录取通知书,原计划就读境外大学硕博项目的中国内地学生;

二、本科期间成绩符合录取要求,并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毕业于认可的大学,获得学士学位,成绩不低于“B”/二等荣誉;

2.   申请博士学位课程:毕业于认可的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成绩不低于“B”/二等荣誉。

三、英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托福:网考不低于79分;笔试不低于550分;

2.   雅思(学术类):平均分不低于6.5分;

3.   研究生管理科学入学考试GMAT:语文不低于21分;

4.   完成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学位课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可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文件,以证明其英语水平。

* 部分专业可能会规定额外的入学要求。有关专业具体入学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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