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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按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设立的大学。学校传承香港中文大学的办学理念、管理模式和学术体系,以书院制、国际化、通识教育及中英文双语教学为特色,以创建一所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学为己任,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华传统和社会担当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深圳音乐学院(筹)](以下简称“音乐学院”)是深圳市政府规划建设的“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之一,努力建设一所国际化、创新型、世界一流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音乐学院以培养学术和表演能力兼具的高端艺术人才为目标,创新音乐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国际化音乐人才的本、硕、博培养体系,秉承大学书院制传统、全人教育和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以现代大学管理体制、国际认可的学术标准和教学模式,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培育学生的专业素养和接轨全球的综合艺术能力。音乐学院面向全球招聘师资,2021年4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聘任国际著名作曲家、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叶小钢教授为音乐学院创院院长。学院现已组建一支由叶小钢、陈永华、金平、张立萍、袁芳、徐惟聆、Krzysztof Jablonski、胡咏言、林大叶、金朕纮、石倚洁、朱慧玲、刘嵩虎、余乐和沈洋等海内外一流艺术家组成的师资团队。符合条件的硕士毕业生获颁香港中文大学学位。

 

一、报考须知

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音乐表演—文学硕士及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文学硕士(拟新增,待相关部门批复),实行申请制。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及复试内容请参阅附件一《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专业招考方向目录》及附件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专业考试内容》。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学位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证。持境外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认证书。申请人所获得的学士学位,其荣誉等级不低于二等或成绩不低于“B”(积点满分为4.0的院校,通常B等级标准为3.0)或等同大学本科的资历。

 

(二)语言要求(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TOEFL-iBT不低于67分; IELTS(学术类)不低于6.0分; 在香港地区的大学取得学位或修读并完成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学位课程。

以上成绩均须在各语言考试官方承认的有效期内。语言成绩须在开学前提交。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材料

请申请者通过网申系统提交以下各项材料:

申请表格(网申自动生成,签名后上传至网申系统);官方正式成绩表(需教务处或学院盖章,其中需列明曾修读的全部科目及考试成绩。GPA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百分制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科学历证及学位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认证书,或大学本科在读证明;证明申请人符合课程要求的英文能力考试成绩单;两封推荐信(系统会自动发邮件至推荐人邮箱,推荐人需将本人已签名的推荐信上传至邮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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