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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学院(蜂学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以“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为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系主任、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代表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同时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2.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专人收集后,统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学院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加强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开展政策、业务、纪律、考试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职责与行为规范》。

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上线考生情况采取差额复试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一般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二)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

4月1日 8:30- (兽医学/畜牧学/畜牧/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复试

4月2日8:30-兽医专硕复试

2.调剂考生:时间待定,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安排再确定。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1.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诚信考试的学生主体责任,明确告知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

2.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档案所在地填写并盖章;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填写并盖章);

3.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4.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5.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不少于 6 个月。

(1)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

(3)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备注:各考生在参加复试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务必提交以上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先提交扫描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有关说明

1.复试考核内容:

①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和外语考核

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外语(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等。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库中的一套试卷进行答题,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由秘书做好记录;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复试记录上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核材料和录音录像数据由学院保存备查。复试考核成绩会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②身体素质考核

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考生入学后还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专业素质能力考核30%、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占60% 、外语占10% 。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形式及注意事项

1.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复试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试平台。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一台笔记本(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支持Mac)和一部手机,或直接使用两部手机。考生需提前上网站进行测试,并根据网站建议安装相关软件。

2.注意事项

(1)学院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即做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数据,加强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2)学院严格执行“三随机”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前至少一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请考生注意合理安排到校时间。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及考场环境准备工作,若复试中出现任何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学院。未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相关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等将触犯刑法。

(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1.学院于复试前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复试前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证明材料并提交加分申请书,经验证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对象主要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2.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于4月5日前结束。

(七)调剂生复试

学院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4月6日开通后,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不超过36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锁定期间考生无法填报新的志愿,请慎重填报),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 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要求执行。我校调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且只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初试考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必须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必须相同。

2.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3.学院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学院在调剂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学院指定的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

5.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其他专项计划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线(A类)。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线总分不低于251分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当专项计划上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下列规则: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地区(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在该地区上线人数内按照 1:1 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同一个地区上线考生数不超该地区计划数,复试合格后上线考生全部拟录取;如同一个地区上线考生数多于该地区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 A 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报考专业国家 A 类线总分),以考生所在地区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和我校本年度该专项计划数 1:1 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复试合格后上线考生全部拟录取;如上线考生数超过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 A 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报考专业国家 A 类线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办法

1.根据复试总成绩,按照一级学科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专项计划不参与排名)。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 +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 =专业能力考核30%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60%+外语考核10%。总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院通知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取消待录取资格。

3.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换算比例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学院纪委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通过现场、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管,严肃考风考纪,及时纠正复试录取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巡视小组应填写《福建农林大学 2023 年研究生复试巡视督查工作记录表》,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3.强化复试监督检查。学院纪委做好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4.严格落实复试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5.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3789486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13559143608

       六、未尽事宜,请参照《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动物科学学院(蜂学学院)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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