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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滨海学院学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规定(修订)

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能够促进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有利于良好学风的形成。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工作,在学校原有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的领导与监督

1.考核工作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由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负责监督。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学生考核监督机制,成立由院长、教务干事、教研室主任等组成的考核监督小组,监督检查课程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及组织

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实施。在校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校徽等有效证件(或学院开具的有效证明),补考还须携带补考准考证,毕业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或学院开具的有效证明),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学生应单人单桌,对号入座,除必备的文具和指定的物品外,书包、书籍资料、手机、非机械手表、带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等物件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三、考核方式

为保证培养质量,学生所修习的课程均应参加考核。课程考核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实施“一试两卷”制。“一试两卷”是指一门课程的考核分卷一考核和卷二考核。卷一考核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保证最基本的教学质量,采用教考分离,学校统一阅卷,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卷二考核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教学内容,结合学情分析,可采用笔试、口试、实际操作、提交论文(报告)、提交作品等不同方式进行,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调动教师教学创新的积极性。

四、卷一考核要求

为实现考试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卷一考试实行教考分离,原则上所有课程均应建立卷一标准化试题库。实训类课程的卷一考核形式可多样化,卷一免考课程须报教务处审批。卷一试题库及组卷要求按照《青岛滨海学院卷一考试题库管理规范》(青滨教字〔2020〕54号)执行。

五、卷二考核要求

(一)卷二过程性考核要求

为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内生动力,强化课上课下相结合的过程性考核。过程性考核成绩主要包含作业成绩、课堂表现(含到课率)成绩、单元测验成绩、读书笔记(含线上学习)成绩、实验成绩、期中考试成绩等各类平时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占卷二总评成绩的60%,登记要求如表1所示。

表1 过程性考核成绩登记要求

作业成绩

课堂表现

(含到课率)成绩

单元测验成绩

读书笔记

(含线上学习)成绩

实验成绩

期中考试成绩

合计

5-20%

5-10%

10-20%

10%

0或10%

0或20%

60%

说明:

1.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合理分配成绩分项比例。

2.学院要做好过程性材料存档工作,原则上每个教学班留存5套过程性材料。

1.作业成绩

作业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学以致用,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提倡通过BB平台完成作业布置和批阅,《大学英语》课程可用“U校园系统”。使用超星学习通、智慧树、雨课堂等平台的课程须报教务处备案。

每门课程均应依据其课程性质,布置单次作业量饱满、作业次数适当的作业,原则上每3学时课程应布置不少于1小时的作业量。作业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要求,注重基本知识的理解与应用,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的培养。教师要精心设计作业题,坚决杜绝简单抄写性作业,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可采用案例分析、调查报告、小组讨论、读后感、小论文、作品设计等多种形式,通过查阅资料、动手操作、归纳总结等,对所学知识进行综合应用。

充分发挥大作业的作用。大作业对于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具有良好的作用,大作业的形式可以是文字性的、实际操作性的,演示呈现性的等等。大作业的完成需要学生投入比一般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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