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增值电信运营企业,通信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大专院校及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4〕18号)要求,2024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通信水平考试”)定于9月2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科目:通信水平考试设《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两个科目。其中,初级《通信专业实务》科目不分专业;中级《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包括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技术(有线)、传输与接入技术(无线)、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等6个专业,考生可选择一项报考。
(二)考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
8:30 - 12:3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初、中级)
(二)考试地点及方式
石家庄市设置考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23日09:00-2024年9月28日08:35请各考生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试须知并关注须知内容以免耽误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包括“综合能力”和“通信实务”2个科目。
(二)中级资格考试包括“综合能力”和“通信实务”2个科目。其中通信实务分为: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技术(有线、无线)、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五个专业,报考人员自行选择。
三、申报条件
根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要求,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初级水平考试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参加中级水平考试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7月19 日至7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http://www.txks.org.cn/)进行注册后,认真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考试报名表》、上传照片电子版(照片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证件照,清晰无变形,以便制作准考证及证书使用;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
注意:考生每次修改报考信息,报名表的校验码均会发生相应改变,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
五、报名缴费
(一)缴费方式:在线缴费(只支持易宝支付)
(二)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共计140元。支付报名费用后,报名信息方能生效。
六、考后审核
合格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本次水平考试采用考后审核的方式。合格人员在考试通过后携带报名原始资料前往指定的地点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需真实、准确、有效。同时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虚假证明、信息有误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将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考生需承担一切责任。
(二)按照有关规定,通信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全国通信考试网站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河北省通信管理局通知公告(https://hbca.miit.gov.cn/)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
七、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通信专业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通过《通信专业综合能力》、《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考试,成绩方为有效。考试合格人员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
(二)登陆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http://www.txks.org.cn/)可查询考试成绩。登陆河北省通信管理局(https://hbca.miit.gov.cn/)可查询考试相关通知和证书领取办法。
(三)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
(四)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试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今年度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
八、通信方式
河北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458号
邮编:050021
电话:0311-8580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