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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暑假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安排的通知

                                                                       重师研〔2020〕25号

校属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本学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暑假学习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8月13日,现将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方式

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暑假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采取线上教学的方式,学生不再返校。

二、课程教学安排

(一)关于公共课教学安排

2019级教育硕士开设公共课《政治》、《教育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和《心理发展与教育》等4门课程,2019级工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和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开设公共课《政治》。具体安排见公共课表(附件1)。

请各学院仔细核对2019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上课名单(附件3),若有遗漏,或者其他年级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重修(补修)公共课的,请将上课学生的学号、姓名、专业、课程名称等信息,于6月30日之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二)关于专业课教学安排

请各学院安排专业课教学,不符合线上教学条件的,可顺延至下学期进行。请于6月30日前,将专业课安排表(附件2)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313776400@qq.com。

三、线上教学要求

(一)学院要求

1.高度重视线上教学工作。各学院须成立暑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小组,并安排专门人员,对线上教学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检查。

2.做好授课前的准备工作。提前了解任课老师的授课方式,检查任课老师的授课准备情况;提前告知每位学生的上课时间和授课方式等;为每门课程建立QQ学习群,组织任课老师和学生加入学习群等。

3.解决授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指导师生使用线上教学平台,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监控线上教学质量等。

(二)任课老师要求

1.提前准备好线上教学内容,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 PPT、电子材料、课后作业、视频、音频等。

2.熟悉授课方式,任课老师要尽快熟悉线上教学流程和操作方法,在正式上课前进行预演操作。

3.把握好上课时间,为确保网络教学的有序和效果,任课老师原则上要按照课表既定时间进行授课,不更换或者延长上课时间。

4.教学过程要相对完整,包括学生签到、教师讲授、提问与答疑、课后作业布置与批阅等。

5.做好教学记录,任课老师要借助网络等媒介,做好教学记录,以备课程考核和检查所需。

四、其他相关安排

(一)关于课程考试

本学期课程考核时间和形式,可根据《重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管理与考核规定》灵活安排,结课后可考核,考核形式推荐课外开卷考试或考查的方式。

(二)关于成绩录入

请各学院务必于2020年10月底前,将研究生已参加考核的专业课程及实践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三)关于专业实践

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本学期需安排专业实践的,可顺延至下学期进行。

(四)关于开题工作

本学期需进行开题的学院,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线上开题的相关准备和工作预案。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研究生院曾老师,电子邮箱:313776400@qq.com;联系电话:(023)65363092。

附件:

1.2020年暑假2019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安排表

2.2020年暑假2019级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课安排表

3.2020年暑假2019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上课名单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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