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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报考类别“定向”的说明

非全日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厦门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明确: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未能按时按规定提供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关于非全日制“定向就业”方面的一些热点问答:

1、问:报考非全日制,报名时报考类别应该如何填写?

答:“定向”。如果已经填写了“非定向”,务必在正式报名结束前进入网报系统,完成修改。

2、问:定向协议什么时候提供?

答:可在复试之后、但务必于上报录取库之前,考生需要提供定向协议。往年复试一般在三月份至四月份,定向协议签订时间在四月底,2023年时间进程以教育部及我校最新通知为准。

3、问:如果报名后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应该如何处理?

答:在报名后、签订定向协议之前,如果定向单位发生改变,可以和变更后的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如果是在签订定向协议后单位发生改变(签订定向协议后至新生报到前,或是在读期间),学生与之前签订定向协议的单位之间的合同事宜由学生自行与单位沟通。

4、问:如果在报名时暂时没有工作,但考生本人确保复试前能够找到定向单位,报考时应如何填写?

答:“定向”,定向单位可以填“复试后、录取前报送”。

5、问:如果到录取时,没有定向单位,可否按“非定向”录取?

答: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能提供定向协议的,不能按“非定向”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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