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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根据主管部门及学校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以指导、管理、监督与实施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等工作。

所有参与复试等工作的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次研究生考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情况的,应当回避接触本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本次的复试工作。

二、招生学科(领域)

具体招生学科、领域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调剂

学院将采取两轮复试,即一志愿批次和调剂志愿批次,基本要求和调剂程序规定如下:

基本要求:对于招生未满专业,我院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领域),可以在校内外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达到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且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参加“退役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校划定的“退役士兵计划”分数线。

调剂程序:调剂程序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网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程序执行(具体调剂志愿复试详见后续通知)。

四、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学院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的A类考生分数线;同时,学院将结合一志愿上线人数,对于上线人数较多的专业,将按照学校规定,采取自划线确定复试人数。

2.报考“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

学科门类

代码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工学(非照顾)

08

232

30

36

医学

10

296

39

117

3.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领域)招生计划的120%,原则上不超过200%。

4.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学院已划定分数线,原则上不接受调剂。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该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致。各学院自划线情况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学院统一公布。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学院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说明:报考MBA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0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18年9月1日前颁发。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

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提供成绩单;

7.《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县级政府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8.“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放,非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需要通过网上提交。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1)所有参加一志愿复试批次的考生复试方式均为现场复试。

(2)调剂志愿批次复试考生另行通知。

2.基本要求

本年度学院通过采取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既重视考生初试成绩,也重视考生的一贯表现。

3.现场复试方式的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复试成绩由专业笔试、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内容

①专业测试: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②专业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考试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口语20分。

4.推荐免试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但要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试行)》要求对其进行考核。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并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的有关要求。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保密室备查。

(四)关于复试程序的实施措施

1.加强考前、考中管理,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严防“作弊”。

2.以学科或专业为单位成立相应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原则上须由五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所有成员均实行回避制度,如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员参加此次复试的,不得参与本次复试工作。

3.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应由学科负责人员在面试前召集所有评委统一评分尺度,并在每组复试1-2名考生后进行集中试评,进一步校正小组间误差,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五)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将诚信考核贯穿于整个复试录取工作,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六)体检要求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核,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参加两批次复试的考生均需自主开展考前3天健康监测。对于考前3天内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结果阳性的将检测结果报告学院;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阳性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满分)×100

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

(二)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该专业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在复试中与报考专业考生同时复试,单独计算复试成绩,并以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5.“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或复试科目中需要加试政治成绩低于60分的。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

2.拟录取的调剂志愿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

1.复试、录取监督举报电话:0532-84023400

2.本办法由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化工学院

202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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